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狄春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岩15204665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塔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塔发改投资[2023]5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总投资1459.22万元。招标人为塔河县古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古驿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SZSG1302G230618001001001
2.3主要建设内容:扶手粉刷776.2米;楼梯间内墙粉刷12122平方米;楼梯间地面踏步维修1036.64平方米;单元门更换88趟;声控灯334盏;外墙粉刷27338.5平方米;散水改造212.8平方米等工程。铺设沥青混凝土罩面面积2286.43平方米;拆除并新建混凝土路面面积10625.78平方米;拆除并新建步道砖面积1641.78平方米;改造室外供水管线963米,管径为DN50-DN110;改造给水检查井31座;改造排水沟252.6米,内净尺寸为400毫米×600毫米;更换污水检查井152座;改造室外供热管道7470.99米,管径为DN40-DN200;改造供热阀门井100座;沿院区道路设置庭院灯66盏。(详见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3834045.38元;
2.5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计167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的明细(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社保明细的,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明细承诺(需人社部门盖章,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社保要求: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注:1、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6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证明为本企业在职人员。2、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格式自拟);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格式自拟)(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查询);
3.6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投标人须于2023年06月19日11时00分至2023年06月27日11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并添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所登记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予以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11时00分至2023年06月27日11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4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丹
联系电话:0457-3663115
招 标 人:塔河县古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塔河县古驿镇
联 系 人:狄春雷
联系电话:13504564643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轻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林街85号
联 系 人:董岩
联系电话:1520466555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