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卫星通信地球站年度维保服务采购需求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dxq20230228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统一信息编码:HLJDXQ20230228002
采购阶段:维修
需求分类:器件器材类
专业领域:卫星应用,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卫星通信地球站年度维保服务需求意向公开如下
二、预算金额:正式发布公告为准
三、维护周期:合同生效起1年
四、维护对象:固定转台式卫星通信地球站,地点海拔2000米以下非沿海非海岛,天线口径、数量以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五、需求明细:
1.维护内容
(1)机械传动和天线面
对现有伺服系统进行参数检查,包括跟踪、限位、锁定情况。
对现有方位、俯仰、极化电机进行检查,包括消隙情况、磨损情况、碳刷状况。
对现有传动机构进行换油润滑保养(含减速器),对齿轮进行清理保养。
对天线反射面、副反射面、高频房进行清洁和除绣。
(2)强电和避雷
对现有电机控制电缆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电缆及接头。
对现有高频房-底座强电线路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电缆及插座。
(3)信号线缆光缆
对现有馈线链路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线缆及接头。
整理现有地面通信设备传输电缆光缆走线,更换传输效能下降的线缆。
2.供应商
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税总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开具电子发票。
供应商出具项目小组名单。其中项目小组第1、第2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供应商负责项目小组全部保险、高空作业防护装备、维护工作所需仪器工具耗材、差旅、伙食、住宿、医疗、交通工具。
项目小组通过供应商组织的保密资格评定。遵守采购方保密要求。
勘验报告维保方案。
24*7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遵守采购方防疫要求,72小时(含现场附近低风险地区隔离满60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现场踏勘
以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七、需求方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7762567157
八、意见反馈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或意见建议的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要求将相关意见建议的材料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被受理。
1.材料内容
(1)意见建议函(包含要素: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③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其他与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保密、信息化、行业许可等(视情)。
2.材料格式要求
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逐项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信息清晰可辨。
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材料递交要求
由报名单位递交给采购方。
所有发送信息的脱密工作及发送渠道的完全可靠性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提供方承担。
4.相关说明
意向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对接阶段,不接受供应商报名,不接受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本次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7638538208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r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管理层不能有外籍员工;\r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r
6.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r
7.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r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r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
1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r
12.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已换二证合一后的新证的,不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r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
采购阶段:维修
需求分类:器件器材类
专业领域:卫星应用,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卫星通信地球站年度维保服务需求意向公开如下
二、预算金额:正式发布公告为准
三、维护周期:合同生效起1年
四、维护对象:固定转台式卫星通信地球站,地点海拔2000米以下非沿海非海岛,天线口径、数量以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五、需求明细:
1.维护内容
(1)机械传动和天线面
对现有伺服系统进行参数检查,包括跟踪、限位、锁定情况。
对现有方位、俯仰、极化电机进行检查,包括消隙情况、磨损情况、碳刷状况。
对现有传动机构进行换油润滑保养(含减速器),对齿轮进行清理保养。
对天线反射面、副反射面、高频房进行清洁和除绣。
(2)强电和避雷
对现有电机控制电缆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电缆及接头。
对现有高频房-底座强电线路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电缆及插座。
(3)信号线缆光缆
对现有馈线链路进行检查,更换损坏线缆及接头。
整理现有地面通信设备传输电缆光缆走线,更换传输效能下降的线缆。
2.供应商
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税总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开具电子发票。
供应商出具项目小组名单。其中项目小组第1、第2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供应商负责项目小组全部保险、高空作业防护装备、维护工作所需仪器工具耗材、差旅、伙食、住宿、医疗、交通工具。
项目小组通过供应商组织的保密资格评定。遵守采购方保密要求。
勘验报告维保方案。
24*7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遵守采购方防疫要求,72小时(含现场附近低风险地区隔离满60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现场踏勘
以正式采购公告为准
七、需求方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17762567157
八、意见反馈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或意见建议的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要求将相关意见建议的材料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被受理。
1.材料内容
(1)意见建议函(包含要素:①采购项目名称;②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③意见建议,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其他与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如保密、信息化、行业许可等(视情)。
2.材料格式要求
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逐项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信息清晰可辨。
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3.材料递交要求
由报名单位递交给采购方。
所有发送信息的脱密工作及发送渠道的完全可靠性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提供方承担。
4.相关说明
意向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对接阶段,不接受供应商报名,不接受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本次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7638538208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r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管理层不能有外籍员工;\r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r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r
6.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r
7.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r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r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
1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r
12.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已换二证合一后的新证的,不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r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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