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4-511529-04-01-939626】FGQB-00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兴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4-511529-04-01-939626】FGQB-00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屏山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1)宋家坝产业区提升工程,包括场平工程,修建道路约2.9km;(2)王场产业区提升工程,包括修建道路约7.9km、桥梁2座、管网工程、智慧化园区、浙川创新中心提升及配套提升工程;(3)石盘产业区提升工程,主要为道路黑化,面积约3.4万平米。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配套道路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以招标人下达勘察设计任务书时间起计算工期)。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方案设计、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预算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具体勘察设计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设计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身份已完成1个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含EPC设计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若是本次投标人是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人员设计业绩(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2 09:00 至 2024-11-08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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