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1-00995
项目编号:GDWXYF-2021-CG003
项目名称: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202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交付货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是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因疫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应提供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项目转包或分包(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不予邮寄
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wx.to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
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外,其他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wx.top)。
3、供应商注册登记提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云路
联系方式:0766-86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联系方式:0766-8833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采购人)、叶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0766-8633026(采购人)、0766-8833802(代理机构)
九、温馨提示
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进场人员均须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场。
附件: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项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doc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1-00995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DWXYF-2021-CG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技术商务打分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救灾救援物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0.4分,本项最高分12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2 |
2 |
供应商信誉 |
1、供应商被地级以上市(不包含地级市)列为救灾物资保障或合作企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获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发的纺织品类“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3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供应商具有下列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①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 商业信誉认证证书(五星级)。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8 |
4 |
标准化生产证书 |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3 |
6 |
供应商制造能力 |
1、供应商的厂房面积: ① 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5分; ② 1500平方米<厂房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分; ③ 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的,得1分; ④ 无厂房的不得分。 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签订合同备齐的,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第2点材料): ①提供厂房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备齐);②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意三个月的租金发票复印件和厂房图片,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和厂房图片),如因新设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则提供供应商租赁合同复印件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即可。 |
5 |
2、供应商厂房内消防安全设施通过消防验收并备案的,提供消防备案受理凭证及提供网上消防办事大厅备案截图,同时提供网址查询,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3、供应商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及数量,完全满足生产需求且优于生产需求的,得3分;满足生产需求的,得2分;部分不满足的,得1分;未提供设备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购置设备的发票及设备图片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
7 |
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人员投入等 |
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 合评分: ① 质量保证措施优,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完善,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且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7分; ② 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得4分; ③ 质量保证措施差,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不完善,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有不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得1分; ④ 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7 |
8 |
售后服务 方案 |
1、供应商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GB/T27922-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5 |
2、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配、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 ①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②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 ③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且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④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 业绩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同类(救灾救援物资)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分8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8 |
2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供应商具有下列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①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 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证书(5A); ④ 商业信誉认证证书(五星级)。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8 |
3 |
所投货物情况 |
①对所投货物有详细的介绍及描述,实用性强,得5分; ②对所投货物有较详细的介绍及描述,实用性较强,得3分; ③对所投货物的介绍及描述较简单,实用性较差,得1分。 注:不提供不得分。 |
5 |
4 |
技术响应 |
对响应文件中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分,供应商均能响应技术参数或优于技术参数的,得14分,带“▲”号条款,每不满足一项扣1分,非“▲”号条款,每不满足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2021年以来在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4 |
5 |
投标样品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棉被、毛毯、冬装大衣、冬装棉裤、防寒服、强光电筒、分体雨衣、水鞋、应急包)的材料、制作工艺、外观、面料辅料质感、剪裁及缝制质量进行评审: ①制作工艺、外观做工精良,面料辅料质感舒适,剪裁及缝制质量精良,得14分; ②制作工艺、外观做工较好,面料辅料质感较舒适,剪裁及缝制质量较好,得8分; ③制作工艺、外观做工粗糙,面料辅料质感粗糙,剪裁及缝制质量差,得2分; 注:提供的样品不全或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
14 |
6 |
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人员投入等 |
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 合评分: ① 质量保证措施优,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完善,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且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得8分; ② 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得4分; ③ 质量保证措施差,配送方案及管理制度不完善,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有不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 |
7 |
售后服务 方案 |
1、供应商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GB/T27922-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 |
5 |
2、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配、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 ①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②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完整,且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③ 售后服务要求,综合评定及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且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 |
||
|
合计 |
70 |
2、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四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五条开启“时间:2021年9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时间:2021年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云路
联系方式:0766-86330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联系方式:0766-8833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采购人)、叶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0766-8633026(采购人)、0766-8833802(代理机构)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7日
附件: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竞争性磋商文件(更正后定稿).pdf
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445303-2021-00995
二、项目编号:GDWXYF-2021-CG003
三、项目名称: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汇臻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肇庆市端州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四楼(住改商) |
996844.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1 |
其他货物 |
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
/ |
/ |
1(项) |
996844.00 |
996844.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黎冠伟(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陈伟娥
采购人代表名单:曾繁韬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14952.66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1年云安区救灾储备物资购置):
供应商名称 |
广东汇臻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四川鑫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藁城区祥辉被服有限公司 |
技术商务得分 |
55.50 |
23.33 |
17.00 |
最后磋商报价(元) |
996844.00 |
998395.00 |
973720.00 |
评审价格(元) |
937033.36 |
998395.00 |
973720.00 |
价格得分 |
30.00 |
28.16 |
28.87 |
综合得分 |
85.50 |
51.49 |
45.87 |
排名 |
1 |
2 |
3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云路
联系方式:0766-86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中路110号第一幢四楼
联系方式:0766-8833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采购人)、叶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0766-8633026(采购人)、0766-8833802(代理机构)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广东万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