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服务(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公告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服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J2023-CG011
项目名称: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
预算金额(元): 660.6430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元):634.2173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要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服务
数量(项):1
预算金额(元):660.6430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元):634.2173万元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要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标项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施工服务(重新招标) |
项 |
1 |
634.2173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即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符合企业自身条件的声明函;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二类养护工程甲级资质和二类养护工程乙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均可)。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方式:请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或登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搜索相应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17-11-13%2011:10:28。
售价(元):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Jgvh8xGZxCGqWZLDFt2H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7.02e110d08e7b11eebaae9d3ae2e6f16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简介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1)政采贷
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预付款保函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4)风险提示
①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
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
③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
永康招商银行: 陈豪 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 (线上)
永康农商银行: 陈中升 联系电话 15158900186/578260 (线上)
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 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
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 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 0579-87576758 (线下)
保函合作单位: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倪海涛 1375898262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章卓航 13819905616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钱磊 13758980258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营销服务部 徐绍舜 13858928383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浙江省永康市金城路1239号
联系人:胡工、陈工
联系电话:0579-89299903,18758942151
2、代理单位:浙江浙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1号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1110578
标书咨询:陈工 联系电话:0571-81110578
3、监管部门: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永康市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养护(重新招标).doc
416.1K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1-60.pdf
55.4M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61-120.pdf
71.6M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121-180.pdf
71.6M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181-240.pdf
60.4M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241-300.pdf
33.5M
永康普通省道网命名编号调整工程(第二册)-20230811-2141P_301-330.pdf
17.9M
意向公开说明.pdf
65.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