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金额
940.3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bzb-2022-0007
预算金额940.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宜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女士15104512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2
公告正文
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BZB-2022-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漠发改【2022】86号文件《关于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内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宜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S219西满公路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西林吉镇省道S219西林吉-满归公路K0+582-K5+730段;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造公路全长4.41公里,新建沥青混凝土罩面7938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交通设施工程(另需施工临时占地1891平方米)。

2.4计划工期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7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2930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JTG F80/1-2017);同时满足(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讫桩号

建设

里程

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1

K0+582~K5+730

4.41公里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4039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无不良业绩,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

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2022年6月1日)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5公里的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以上业绩须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有效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否决其投标。新成立企业(2021年6月1日之后)提供企业成立时至2022年6月1日完成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

3)财务要求

①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②营运资金(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近三年为2019年度~2021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额,年平均营业额为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4)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项目总工: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提供的证书需证企相符并提供近12个月(2021年6-2022年5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企业(2022年6月1日之后)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2年5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项目经理备选人(1人)及项目总工备选人(1人)要求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一致。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2020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②须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⑤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如有不良纪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一级、特级施工企业提出的申请。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62817:00时至2022年7617:00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22900分;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第一信封及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信封” 或者“0”代替。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22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漠河市交通运输局

人: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漠河市西林吉镇图强街2号

人:先生

话:15804571369

招标代理:黑龙江宜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凯旋广场A栋

人:许女士

话:15104512149

yibiaogongcheng@163.com

2022年6月28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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