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CQS22C001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c2200460262afs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鹏灵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钟若仪
中标公司平阳县顺心印刷有限公司7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3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CQS22C001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CQS22C00179)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28日
一、项目号:
CQS22C00179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C2200460262AFS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名称: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善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375,0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平阳县顺心印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阳县腾蛟镇印刷工业小区C区4幢后座右侧8-9号
中标(成交)金额: 7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分批印制,采购人提前10天向供应商提出印制需求单,供应商在接单后1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 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 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 |
包号:2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分批印制,采购人提前10天向供应商提出印制需求单,供应商在接单后1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 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 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弘毅,汪新,黄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17550.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1成交金额单价:1.25 元/张,包2成交金额单价:2.65元/个。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采购经办人:王鹏灵 黄曦
采购人电话:023-81900632 8192738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9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钟若仪 白帆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若仪 白帆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终审稿).doc
竞争性磋商--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终审稿).doc
包1:重庆市远大印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2:平阳县顺心印刷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notices/detail/1095725241738768384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号:CQS22C00179
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200460262AFS
磋商项目名称: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
采购人: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3 -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3 -
二、资金来源- 3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 -
四、磋商有关说明- 3 -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
六、其它有关规定- 4 -
七、联系方式- 4 -
八、其他- 5 -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6 -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6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6 -
三、服务及质量需求- 6 -
四、 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 10 -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11 -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1 -
二、报价要求- 11 -
三、付款方式- 11 -
四、其他- 11 -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12 -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12 -
二、评审标准- 14 -
(一)包1: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14 -
(二)包2: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16 -
三、无效响应- 17 -
四、采购终止- 18 -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19 -
一、磋商费用- 19 -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
三、磋商要求- 19 -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20 -
五、成交通知- 20 -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20 -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22 -
八、交易服务费- 22 -
九、签订合同- 22 -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3 -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24 -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5 -
一、经济部分- 26 -
二、服务部分- 28 -
三、商务部分- 30 -
四、资格条件- 33 -
五、其他资料- 39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外壳)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单价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 1.5元/张 | 45 | 1 | 工业 |
包2: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 3.5元/个 | 105 | 1 | 工业 |
二、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采购预算15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和包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和包2:供应商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其他印刷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4月15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0:00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鹏灵 黄曦
电 话:023-81900632 8192738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晓玲 刘静
电 话:023-67118096 67120648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八、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及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包1: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 30万张 | 本次采购印制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
包2: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 30万个 | 本次采购印制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2.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分批印制,采购人提前10天向供应商提出印制需求单,供应商在接单后1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
(二)包2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1.服务范围: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2.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分批印制,采购人提前10天向供应商提出印制需求单,供应商在接单后1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
三、服务及质量需求
(一)包1: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1.技术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印刷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与采购文件相符。
1.2采用专用的150克防伪彩纤水印纸(含金属线),产品规格297mm×210mm,正面彩色印刷,证书内页左下角采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刷8位号码,证书内页右上角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且在紫光灯照射下可见”CQS“字样,字样显红色荧光。
1.3供应商具有专业的防伪底纹设计软件,证书内页须设计防伪底纹及防伪团花。
1.4每批单品分装标准每100张装袋,每20袋装箱,纸箱需防潮,并专用胶带进行封装。
2.印刷要求:
2.1证书内容应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印刷。
2.2印刷要求套印准确,墨色均匀,色彩饱满,版面整洁,裁切尺寸符合要求。
2.3墨色要求:墨色以字及大于小特号标题字为准,印刷幅面墨色均匀;图片的墨色要饱满适中,包相纯正,不偏色。
2.4图文要求:网点清晰结实、不变形,不出龟纹、不缺色、不糊版;层次清楚分明,反差适中、图像不虚、清晰度好、基本还原自然色调;网纹和实地不出鱼鳞块状和拉毛现象,无墨皮、压脏;不出现边缘及影响层次的绝网。
2.5标题要求:多色标题套印准确、色相纯正、不出重影,加网标题不缺色,不少网。
2.6外观要求:版面整洁、干净,无脏污、糊版、压合印迹及折皱,无透印;文字清秀、色彩真实和谐、套印准确,无重影、糊字及坏字,无明显缺笔断划;版心左右居中,天头略大于地脚。
具体参数详见下图:
无色荧光红
Times NewRoman字号:16pt | Times NewRoman字号:16pt | Times NewRoman字号:16pt | 楷体-字号:30pt | 1寸彩色(白底) | 二维码:30*30mm | |||||||||||||||||||||||||||||||||||||||||||
二维码:30*30mm | ||||||||||||||||||||||||||||||||||||||||||||||||
二维码:30*30mm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CQS | 二维码:30*30mm | ||||||||||||||||||||||||||||||||||||||||||||
排是ID Type证件号码ID No.职业名称:Oecopatio工科/职业方向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CQS |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本证书由X××(评价机构名称)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CertificaleorOccupalionalSkill Level |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级认定,具备该职业(工种)相应技能等级水平。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bearerhas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 |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occupation(job)forsuccessfulcompletionofthe |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Jab享业技能等级: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occupationalskill levelssment organizedby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
证务信息查询网比(CevifcSkill Leve手生证2(Cho)让书机购信息金询网片(ACenificate No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发证lssue d演示章 | ||||||||||||||||||||||||||||||||||||||||||||||
SNo.00000000 | SNo.00000000 | SNo.00000000 | SNo.00000000 | |||||||||||||||||||||||||||||||||||||||||||||
9 | 9 | 9 |
防伪花边
金属线
水印
编微线
楷体-字号:16pt新发,衣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等
CQS
Timos New Roman
字号:16ptdemonstrated corresponding competeney inthisID Type
防伪波浪底纹
中文:楷体
英字:TimesNewRoman
彩色纤维线
字号:12pt发证Jab
TimesNewRoman机购信息金询网片(ACenificate No
字号:12ptSNo.00000000
内框尺寸:260x173mm中文:楷体中文:楷体
成品尺寸:210x297m英字:TimesNewRomar英字:TimesNewRoman
字号:11pt字号:12pt
3.其他要求
3.1在制版印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证书内页相关内容被篡改而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印制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沟通,交付时间可延迟。
3.3每批产品印制前,成交供应商要负责检查校对一遍。对出现的明显问题(如码序、缺标题、缺图片、图文不相符等)应及时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更正后印刷。
3.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印制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车在交付时限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5每包内页规范包装(每100份交叉码放),便于清点、投递。
3.6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印刷事宜。
3.7所供印刷品用纸,要与采购人选择的纸样相同,不得更改。
3.8采购人因不可抗拒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政策改变或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等因素,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
(二)包2: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1.技术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提与采购文件供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相符的产品,同时还应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
1.2证书外壳规格为:310mm×220mm。证书外壳颜色,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职鉴发[2021]4号) 要求,比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等级的证书颜色印制,提供PANTONE标准色卡色号供参考:初级(五级):绿色,PANTONE 330 C;中级(四级):蓝色,PANTONE Dark Blue C;高级(三级):红色,PANTONE Bright Red C;技师(二级):棕色,PANTONE 2479 C;高级技师(一级):暗红色, PANTONE 195 C。PVC装帧纸,外壳封一采用烫金工艺印制采购人提供的logo及文本字样式,外壳表面颜色与字体光滑平整相适应。
1.3封面烫印技术标准:封面采用热压平烫工艺,烫印文字清晰锐利、力度适中、金粉均匀、不脱落、无糊版。金粉颜色及图文形状、位置关系等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1.4证书内衬使用3mm纸板,填充海绵垫及200g白纸板,两边四角证书内页卡边使用5mm宽红色金丝带。
1.5证书内壳制作使用胶水质量必须达到20年不开胶,必须保证存放周期,内壳尺寸、宽度误差在0.05mm以内。
1.6接到制作需求单7天内交付采购人使用,紧急订单需求须在3天内交付采购人。
1.7根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提供样品。(仅供参考样式,字体、字号、边距等具体内容由采购人调整、核定)
具体参数详见下图:
2.制作要求:
楷体-字号:40pt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Time New Roman
Certificate of Occupational Skill level
字号:17pt
一级/高级技师
楷体-字号:29pt
First Level Senior Technician
Time New Roman
字号:15pt
能人
子
福
西
标志直径45mm
楷体-字号:23pt
重庆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用
Chongqing
Vocational Skill Level Evaluation Institution
封面材质:PVC装帧纸+烫金工艺
封内:内衬2.5mm环保板,填充海绵垫及200g白板纸
四角红色绸带
封面打开尺寸:310X220mm
Time New Roman
烫金
字号:12pt
2.1封面、封底材料及质量要求
(1)封面、封底采用大红色优质纸基充皮纸,封面字为烫印金色;
(2)定量:220g/㎡±10g/㎡;
(3)耐高温性能:50℃±1℃ 50N Φ35cm压力下放置24小时表面无粘合;
(4)耐低温性能:-20℃下放置24小时对折无龟裂;
(5)耐折次数:≥600次;
(6)耐磨擦色度试验(级):干>5,湿>5;
(7)湿润拉伸负荷(纵横):>4.0;
(8)材料须为环保型材料,具有防虫、防潮、防粘、耐热、耐寒、耐紫外线、耐老化等功能,且表面颜色亮明,纹理清晰,整体美观耐用。
2.2标题要求:多色标题套印准确、色相纯正、不出重影,加网标题不缺色,不少网。
2.3外观要求:版面整洁、干净,无脏污、糊版、压合印迹及折皱,无透印;文字清秀、色彩真实和谐、套印准确,无重影、糊字及坏字,无明显缺笔断划;版心左右居中,天头略大于地脚。
3.其他要求
3.1在证书外壳的印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内容。如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证书外壳相关内容被篡改而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印制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沟通,交付时间可延迟。
3.3每批产品印制前,成交供应商要负责检查校对一遍。对出现的明显问题应及时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更正后再进行印制。
3.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印制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专车在交付时限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5每批单品分装标准200个/箱,便于清点。
3.6成交供应商应委派专人负责印制事宜。
3.7所供印刷产品,要与采购人选择的材质相同,不得更改。
3.8采购人因不可抗拒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政策改变或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等因素,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
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
(一)样品递交要求
1.样品清单列表
包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 参照服务及质量需求部分的尺寸、材质技术要求制作 | 1张 | |
2 | 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 参照服务及质量需求部分的尺寸、材质技术要求制作 | 绿色、红色、蓝色、枣红色、咖啡色各一本 |
2.样品评审方式
样品采用明标评审,样品应标注项目名称、样品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关于样品的描述中,所涉及的尺寸均为参考尺寸,不作为评审因素)。
3.样品递交时间:2022年4月26日09:30-10:00。
4.样品递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二)样品退还要求
样品退还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成交候选人样品由采购人留存,其余样品在评审完成后由供应商带回。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
(三)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印刷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2.由采购人按技术、印制要求自行组织验收。
二、报价要求
磋商报价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印刷服务费采用按批次和数量结算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先向采购人开具发票,按印刷实际数量及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二)采购人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150万元,其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不超过45万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不超过105万元。
四、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
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实质性响应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一)包1: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页)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10%) | 1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 (58) | 样品20 | 纸张质量:采用专用的150克防伪彩纤水印纸(含金属线),纸张质量优,得5分,纸张质量良,得2分,差或不符合,得0分。2.防伪底纹、防伪团花效果与采购人标准样品一致得5分,基本一致得2分,差或不符合,得0分。 3.防伪效果:证书右上方采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紫外光照射下可见”CQS“字样,字样发红色荧光,防伪效果优,得5分,防伪效果良,得2分,差或不符合,得0分。 4.印刷墨色:样品印刷墨色均匀、颜色饱满,得5分;样品印刷墨色较均匀、颜色较饱满,得2分;差得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采购人标准样品进行现场比对评审,未提供样品本项不得分。 |
2 | 服务部分 (58) | 技术及生产能力12 | 1.供应商自有CTP制版系统得3分,没有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专业防伪底纹设计系统得3分,没有不得分; 3.供应商自有四色及以上平版印刷机,有1台得2分,最多得6分; | 设备和系统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服务部分 (58) | 服务方案20 | 1.项目实施方案(满分10分) 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综合评分:优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 2.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0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就方案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综合评分:优的得10分,良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2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 | 1.供应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方案内容详实,贴切实际、实用性强为优; 方案内容较详实,较贴切实际、实用性较强为良; 方案内容一般详实,一般贴切实际、实用性一般为中; 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不贴切实际,无实用性为差。 |
2 | 服务部分 (58) | 技术开发应用能力6 | 供应商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6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32%) | 供应商资质10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防伪技术评审证书,得3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防伪技术评定证书,得3分; 4.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 (32%) | 供应商业绩12 | 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具有防伪票证印刷项目实施案例的,每提供一个业绩案例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同一合同单位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商务部分 (32%) | 供应商技术人员实力10 |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有印刷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类工人1人或2人得2分,3人或4人得4分,5人至7人得6分,8人或9人得8分,10人以上得1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二)包2:印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外壳)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磋商报价 (10%) | 10分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 (65%) | 1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规范及生产、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保密制度等)。 内容非常完整、非常科学、非常合理、针对性强、逻辑性强的得15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逻辑性较强的得10分,内容不够完整、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逻辑性不够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服务方案 |
2 | 服务部分 (65%) | 1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产品制作技术方案。内容非常完整、非常科学、非常合理、针对性强、逻辑性强的得15分,内容较完整、较科学、较合理、针对性较强、逻辑性较强的得10分,内容不够完整、不够科学、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够强、逻辑性不够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服务方案 |
2 | 服务部分 (65%) | 1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运输、配送、交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人员、运输工具、配送地点等)。 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描述准确,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完整、详细、描述较准确,较科学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详细、描述不够准确、合理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服务方案 |
2 | 服务部分 (65%) | 样品2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材质、烫印文字、外壳颜色、尺寸、烫印工艺等进行评审。样品材质好、颜色正、烫印文字清晰锐利、金粉均匀、不脱落、无糊版、尺寸及烫印工艺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样品材质较好、颜色较正、烫印文字较清晰锐利、金粉均匀、不脱落、无糊版、尺寸及烫印工艺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到15分;样品材质不够好、颜色不够正、烫印文字较清晰、金粉均匀、不脱落、无糊版、尺寸及烫印工艺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到10分;样品材质不够好、颜色不正、烫印文字不够清晰、金粉不均匀、不脱落、糊版、尺寸及烫印工艺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到5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 |
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25%) | 6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证书类印制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 (25%) | 4 | 供应商具有生产厂房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生产厂房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非供应商自有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
3 | 商务部分 (25%) | 15 | 供应商具有全自动封面机、烫金压痕切线机(烫电化铝压痕切线机)、液压裁断机、下料机、切纸机的,每提供一种设备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实物图片。 |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
(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
(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为6750元人民币,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为15400元人民币。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 号:3100023409200174780
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本篇。
八、交易服务费
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号:
磋商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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