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学校东、西校区垃圾清拖运服务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37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东、西校区垃圾清拖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现更正为;
2、原磋商文件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3.7评分细则
现更正为: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编:/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编:412000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252267332@QQ.com
更正公告扫描件.pdf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00037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东、西校区垃圾清拖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部分 | 0.60 |
2 | 技术部分 | 0.24 |
3 | 商务部分 | 0.16 |
∑(1+2+3)=1 | 1 |
现更正为;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部分 | 0.60 |
2 | 技术部分 | 0.27 |
3 | 商务部分 | 0.13 |
∑(1+2+3)=1 | 1 |
2、原磋商文件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3.7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报价部分 (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6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部分(16分) | 类似业绩 | 2 | 根据各供应商近三年来(2021.01-2023.12)承担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计1分,满分为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履约能力 | 14 | 供应商现有或租赁有两台垃圾收集清运车(密封式垃圾清运车或垃圾压缩车)的计3分。(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租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计5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有具有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书每人3分,最多计6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
技术部分(24分) | 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 6分 | 根据垃圾清运服务方案(包含日常垃圾清运的服务范围、垃圾收集及清理)是否合理,对项目情况是否熟悉、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到位,内容完整、计划全面、针对性强、描述准确、具体可行、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的计6分;以上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或缺项、或具有负面影响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本项最低计0分。 |
日常维修 维护方案 | 6分 | 根据供应商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内容合理,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针对性强计6分;方案内容较合理,突发问题考虑较充分的,针对性较强的计4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综合素质 | 6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情况,人员安排,人员专业技能资质、人员培训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分;人员配备方案合理、人员安排齐全、培训计划可行性强的计6分;人员配备方案存在较合理、针对性较强、人员配备较齐全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计4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 |
应急预案 | 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针对性强计2分,方案内容较合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 |
服务承诺 | 2分 | 根据供应商作出的垃圾清运设施保护、维护校容校貌形象、环境保护及安全承诺、服务质量承诺、是否提供专用服务电话、违约责任处罚承诺等,方案内容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应对措施恰当的计2分;方案内容存在不足、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不强、或缺项、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合理化 建议 | 2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评分,提供的建议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计2分;提供的建议良好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现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报价部分 (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6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商务部分(13分) | 类似业绩 | 2 | 根据各供应商近三年来(2021.01-2023.12)承担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计1分,满分为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履约能力 | 11 | 供应商现有或租赁有两台垃圾收集清运车(一台密封式垃圾清运车、一台垃圾压缩车)的计3分。(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租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计5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为推进学校垃圾分类工作,供应商拟派项目组人员中有具有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书的计3分。(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垃圾分类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 |
技术部分(27分) | 垃圾清运服务方案 | 7分 | 根据垃圾清运服务方案(包含日常垃圾清运的服务范围、垃圾收集及清理)是否合理,对项目情况是否熟悉、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到位,内容完整、计划全面、针对性强、描述准确、具体可行、吻合适应用户实际情况的计7分;以上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或缺项、或具有负面影响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本项最低计0分。 |
日常维修 维护方案 | 7分 | 根据供应商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内容合理,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针对性强计7分;方案内容较合理,突发问题考虑较充分的,针对性较强的计4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服务团队综合素质 | 7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情况,人员安排,人员专业技能资质、人员培训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分;人员配备方案合理、人员安排齐全、培训计划可行性强的计7分;人员配备方案存在较合理、针对性较强、人员配备较齐全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计4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2分;没有的计0分。 | |
应急预案 | 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针对性强计2分,方案内容较合理,方案略有欠缺或不足的计1分;没有的计0分。 | |
服务承诺 | 2分 | 根据供应商作出的垃圾清运设施保护、维护校容校貌形象、环境保护及安全承诺、服务质量承诺、是否提供专用服务电话、违约责任处罚承诺等,方案内容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应对措施恰当的计2分;方案内容存在不足、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不强、或缺项、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合理化 建议 | 2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评分,提供的建议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计2分;提供的建议良好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智慧路79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编:/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华晨大拇指广场写字楼11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 编:412000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252267332@QQ.com
更正公告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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