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县农村供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B座16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ZF-2024-0725
2、项目名称:农安县农村供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项目概算金额94.74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1.0;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7、服务时间: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8、服务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9、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宝城村等38个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注: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8:30至16:00。
2、地点: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B座1607)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处
地 址:农安县兴华路292号6楼
联系方式:赵伟 13500860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联 系 人:何雷
电 话:1818689992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雷
电 话:18186899927(办公电话)
采购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采购人名称 |
农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处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13500860355 |
采购人地址 |
农安县兴华路292号6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1818689992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二道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7号厂房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安县农村供水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监理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94.74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服务时间: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服务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宝城村等38个村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注:监理机构人员资格条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即可担任监理员(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4-07-30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B座1607)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现场报名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10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4-08-09 14: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4-08-09 14:30 |
地点 |
长春众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B座1607)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何雷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18186899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