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监理服务
金额
64.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智招字[2023]第0050-2号
预算金额64.9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734-4262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招字[2023]第0050-2号
项目名称: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649723.27元
最高限价:649723.2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名
包名称
品目分类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1
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监理服务
C1006-工程监理服务
1

649723.27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湖南省耒阳市耒水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工程(一期)(K6+300-K9+400)段工程完成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5、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 月24日起至 2024年1 月31 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5:00 至17: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耒阳市德泰隆路梅桥社区天空电竞酒店5楼) 购买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金盆巷路6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96017722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德泰隆路梅桥社区天空电竞酒店5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4-4262099
附件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湖南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致: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