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33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钰铖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梦娇010573374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山1#海上风电场变更海域使用论证项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345,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一期批复用海总面积136.5579公顷,项目布置单机容量为6.2MW的风机41台,总装机容量为254.2MW,全场风机共通过10回35kV海缆连接汇至海上升压站,并以1回220kV海缆登陆后转架空线,就近接入当地电网,目前一期工程已全部建成投运。二期批复用海总面积311.9958公顷,项目布置56台单机容量9MW风机,总装机容量为504MW,风机共通过16回35KV海缆连接汇至海上升压站,并以2回220KV海缆登陆后转架空线,就近接入当地电网,目前本工程已全部建成投运。因地质、通航等原因,实际风机点位相比之前用海确权点位大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已铺设的220KV海缆也发生局部偏移。即一期工程及二期工程项目用海范围、面积均发生不同程度变化。
2.1.2招标范围:本次主要是针对象山1#海上风电场一期及二期项目用海变更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介绍和用海变更必要性分析;
(2)开展项目对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3)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4)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5)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开展选址、平面布置、用海方式、用海面积、期限合理性分析;
(6)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提出生态用海对策措施;
(7)给出项目用海变更的可行性结论;
(8)完成变更后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和评审,并协助对接主管部门开展有关申请审批工作;
(9)协助完成最终海域使用权证变更和办理。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所需全部资料数据收集、梳理以及变更用海合理面积计算,15日内完成并提供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30日内完成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2.1.4服务地点:浙江宁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域使用论证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上导出的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论证报告编制信用信息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1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日历日。(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将所有的业绩均上传至近年已完成业绩中确保所有的业绩均可以公示。)(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30F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高钰铖
    电    话:0574-56218035
    电子邮箱:1204889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梦娇
    电    话:01057337415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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