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80.2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389
预算金额93.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8-8914865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389
二、项目名称: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568,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520,000.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937,740.00元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 34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车用柴油、车用汽油)质量抽检服务 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应承诺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质量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包件抽检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广泛收集抽查对象信息,注重信息准确性,确保抽查工作效率。 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含后续服务)及实验室条件方案,做好抽样(购买)、封存、交接、保管、运输、检验、处置工作。 4、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抽样(购样)、检验、寄送检验报告等工作;全部完成后10日内呈报分析报告、数据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系统应用);协助完成整改复查、异议复查、应急处置、样品处理等后续工作,具体按照成交后下达抽查计划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临时服务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反馈。 ★6、供应商对样品的真实状况负责,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 响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 ★8.成果文件:出具有效的CMA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和相关资料,并且按照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和2023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抽检方案、实施细则进行抽取样品、检验样品、结果判定。 568,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质量抽检服务 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应承诺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质量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包件抽检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广泛收集抽查对象信息,注重信息准确性,确保抽查工作效率。 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含后续服务)及实验室条件方案,做好抽样(购买)、封存、交接、保管、运输、检验、处置工作。 4、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抽样(购样)、检验、寄送检验报告等工作;全部完成后10日内呈报分析报告、数据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系统应用);协助完成整改复查、异议复查、应急处置、样品处理等后续工作,具体按照成交后下达抽查计划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临时服务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反馈。 ★6、供应商对样品的真实状况负责,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 响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 ★8.成果文件:出具有效的CMA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和相关资料,并且按照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和2023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抽检方案、实施细则进行抽取样品、检验样品、结果判定。 520,0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抽检服务 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应承诺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质量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包件抽检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广泛收集抽查对象信息,注重信息准确性,确保抽查工作效率。 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含后续服务)及实验室条件方案,做好抽样(购买)、封存、交接、保管、运输、检验、处置工作。 4、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抽样(购样)、检验、寄送检验报告等工作;全部完成后10日内呈报分析报告、数据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系统应用);协助完成整改复查、异议复查、应急处置、样品处理等后续工作,具体按照成交后下达抽查计划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临时服务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反馈。 ★6、供应商对样品的真实状况负责,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 响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 ★8.成果文件:出具有效的CMA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和相关资料,并且按照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和2023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抽检方案、实施细则进行抽取样品、检验样品、结果判定。 937,740.00

合同包5:
服务类(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5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和附件)质量抽检服务 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应承诺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质量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 2、供应商应对所响应包件抽检产品的生产企业情况、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广泛收集抽查对象信息,注重信息准确性,确保抽查工作效率。 3、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服务方案(含后续服务)及实验室条件方案,做好抽样(购买)、封存、交接、保管、运输、检验、处置工作。 4、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抽样(购样)、检验、寄送检验报告等工作;全部完成后10日内呈报分析报告、数据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系统应用);协助完成整改复查、异议复查、应急处置、样品处理等后续工作,具体按照成交后下达抽查计划文件要求执行。 5、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临时服务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反馈。 ★6、供应商对样品的真实状况负责,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 响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 ★8.成果文件:出具有效的CMA检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和相关资料,并且按照采购人要求份数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公布)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和2023年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计划的抽检方案、实施细则进行抽取样品、检验样品、结果判定。 34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林萍、毛柱强、苗传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1.40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 0.51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管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2、计划备案编号:51010023210200015153[2023]01563
 3、最高限价:第一包:57.000万元;第二包:55.366万元;第三包:94.074万元;第五包:34.56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致民东路6号
联系方式:028-63907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万达甲级写字楼B座3510、3512
联系方式:028-891486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张女士
电话:028-89148658
中成川宇(成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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