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固废处理等设备采购项目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1、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业绩(3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独立完成过的成套设备(其中需包含有脱水干化、污废水处理、废气处理)或包含粪便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合同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目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概算明确是设计日处理城市粪便250 吨/天,很明显此项目是粪便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业绩评分的初衷是为招标人筛选到有城市粪便处理业绩的投标人获取优势,但目前的评分办法体现的是无论是否有粪便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都同等获得业绩分,没有体现出这一初衷,不利于为招标人筛选出真正具备城市粪便处理经验的投标人,请研究修正业绩评分的必要性。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2、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拟投入人员情况(18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与 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嫌疑,理由是:本招标项目特点是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设备采购占绝对优势比例,很明显设备技术情况是本项目招标核心中的核心,然而评分标准设备技术情况分值仅有10分,拟投入人员评分确设置18分之多的比例,这样夸张的评分分配缺乏招标案例参考及合理性,请研究修正人员评分如此大分值的必要性。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3、招标文件第30页评分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机电类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具有机电类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环境相关专业定义: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中明确的评审专业类别: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 理由是: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且与合同履行无关。另外,环境相关专业不仅仅是浙江省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还包括国家设置的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专业、水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等等,本项目评分只认可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为环境相关专业,不认可其他专业为环境相关专业,明显是歧视性条款。
本评分除了机电类注册建造师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紧密相关外,其余人员职称设置存在很大问题,理由是:《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规定“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其中,监测与分析类是指从事生 态环境监测和分析、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分析、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体系运行、环境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价、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操作等监测技术工作的人员;工程与咨询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认证、环保设施运维等咨询技术工作的人员;规划与管理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规划、环境政策和标准制定、环境管理技术研发、环境监察、应急监控等生态环境管理类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上述规定可以明显看出评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人员都是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而本项目是粪便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原则上拟投入人员评标标准应该对口的是粪便处理设备制造及施工企业人员应该拥有的人员,其次,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描述与本项目毫无关系,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从描述上看也仅仅与本项目有很少量关联性。请研究评分修正。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4、招标文件第30 页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环境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最高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环境相关专业定义: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中明确的评审专业类别: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 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 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 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理由是: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工程师职 称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且与合同履行无关。另外,环境相关专业不仅仅是浙江省 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还包括国家设置的环境 保护专业、环境工程专业、水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等等,本项目评分只认可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为环境相关专业,不认可其他专业为环境相关专业,明显是歧视性条款。本评分除了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范围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紧密相关外,其余人员职称设置存在很大问题,理由是:《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规定 “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其中,监测与分析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和分析、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分析、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体系运行、环境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价、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操作等监测技术工作的人员;工程与咨询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技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认证、环保设施运维等咨询技术工 作的人员;规划与管理类是指从事生态环境规划、环境政策和标准制定、环境管理技术研发、环境监察、 应急监控等生态环境管理类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上述规定可以明显看出评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工程师职称人员都是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而本项目是粪便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原则上拟投入人员评标标准应该对口的是粪便处理设备制造及施工企业人员应该拥有的人员,其次,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描述与本项目毫无关系,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从描述上看也仅仅与本项目有很少量关联性。请研究评分修正。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5、招标文件第30 页评分标准“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的项目组人员配置:(1)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1分,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嫌疑,理由是:环保专业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国家专业设置中环境相关专业有环境保护专业、环境工程专业、水环境监测与治理专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等等,环保专业并不明确 到底指的那个专业,且容易产生歧视其他专业的嫌疑,请研究评分修正。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6、招标文件第31页评分标准“注: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同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否则不得分”,本项评分存在不合理性,因为本项目开标是2024年1月份,理论上应该要求提供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设备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才有意义,2023年8月份太早了,无法说明人员还在投标人单位。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7、招标文件第73页主要设备推荐品牌“浙江海跃”经查询,该品牌无城市粪便处理设备中标业绩,且没有生产闸门、粗格栅、 一体化分离器、螺旋压榨机、气浮、刮泥机、螺压脱水机、双曲面搅拌机成功案例,此品牌进去推荐品牌存在虚假情形,请招标人实地考察后进行修正。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作修改。
8、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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