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8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珂珂0719-87806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梅园学生公寓A栋、北区综合学院楼、梅园学生食堂三栋建筑(EPC)(第二次)(HBSJ-20230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7: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梅园学生公寓A栋、北区综合学院楼、梅园学生食堂三栋建筑(EPC)(第二次)(HBSJ-20230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1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兴业路口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梅园学生公寓A栋、北区综合学院楼、梅园学生食堂三栋建筑(EPC),梅园学生公寓A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19466.25㎡);北区综合学院楼地上5层(建筑面积12471.33㎡),地下1层(建筑面积5147.7㎡);梅园学生食堂地上3层(建筑面积7862.32㎡)。总建筑面积约4494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799.9㎡,地下建筑面积5147.7㎡。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梅园学生公寓A栋、北区综合学院楼、梅园学生食堂三栋建筑(EPC)总承包主要包括:在遵守初步设计范围和概算包含的前提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扩建校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一批)梅园学生公寓A栋、北区综合学院楼、梅园学生食堂三栋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其中设计包括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人防、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安防监控系统、防雷、土方平衡、绿化及景观工程、道路、室外照明)、各类专项设计、优化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等,其中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周边配套包含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按初步设计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实验设备、家具、空调设备、高压变电所及高压配电工程除外,但与上述有关的电气线路、桥架、预埋、预留孔洞等在施工范围内)进行;其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及生活垃圾清运、疫情防控、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04
合同估算价:1382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类(商住楼除外)EPC总承包业绩(必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或已完工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若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③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42000
邮编:
430000
联系人:
郑浩凯、伍珂珂
联系人:
龚超、余江、肖政
电话:
0719-8281506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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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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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0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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