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智能电网调度科研通信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学强029-884812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智能电网调度科研通信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已由西安国际港务区经济发展局和西安国际港务区发展改革局以西港经发〔2022〕2号和西港发改发〔2022〕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兴三路以南、和顺路以东。

2.2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7997.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988.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09.70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面积147997.96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42米,最大建筑高度约95.4米,最高层数19层。

2.3招标范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智能电网调度科研通信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4项目总投资总额:约14676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5461万元);

2.5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智能电网调度科研通信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61000135019e46fq3sg0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申请人近三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12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11月02日14时00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 其他

10.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2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3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1套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0.4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4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柿园路218号

联系人:郭睿

电话: 029-8100825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张学强、刘艳

电话:029-88481271

电子邮件:7401228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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