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5
招标编号:ZYYH-2019-001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银行安阳分行林州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单位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安阳分行林州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共享式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库、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一窗式受理服务、系统对接、智慧型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智能化大厅升级改造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总投资约35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服务期限: 2 年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2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3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2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相关法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相关法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审计报告、纳税凭证、社会保险等所有证件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与永明路交叉口向南200米院内三楼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角中原银行安阳分行新办公大楼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地 址: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 0372-5939045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28层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1378382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