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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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4005025001076001001a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保库0310-5806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姗姗150310764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4005025001076001001A01
招标内容: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邯经审批字【2024】1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剂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 2.1.2 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2.1.3 建设规模:沟渠整治项目,包括创业路、兴盛大街、明珠大街,总长 4782 米。道路改造及敷设雨污水、热力管线项目,涉及创新大街、兴盛大街、富民路、振兴路、育才路道路改造 4515 米、敷设雨水主干管 9334 米、雨水口收水管 4667 米、污水管 4058 米、新增供热管线 3881 米。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 2.1.5 质量标准:测绘、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初勘和详勘,出具测绘图、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根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址进行核查;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中: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项目测绘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9 00:002024-12-26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冯保库 155127061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谷姗姗 1503107644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投标人/供应商1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邯郸经济开发区华泽路 2 号后院 2 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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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冯保库

联系人: 谷姗姗
电话:

0310-5806095

电话: 0310-29100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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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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