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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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1076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批字【2024】1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除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根据经开区财政承受能力进行调剂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滏东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测绘和初步设计(含概算)
2.1.2 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2.1.3 建设规模:沟渠整治项目,包括创业路、兴盛大街、明珠大街,总长 4782 米。道路改造及敷设雨污水、热力管线项目,涉及创新大街、兴盛大街、富民路、振兴路、育才路道路改造 4515 米、敷设雨水主干管 9334 米、雨水口收水管 4667 米、污水管 4058 米、新增供热管线 3881 米。
2.1.4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
2.1.5 质量标准:测绘、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②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③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参加投标;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9 00:00至2024-12-26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冯保库 155127061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谷姗姗 1503107644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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