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材料实验室闭式循环喷雾干燥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638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24-25600107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志超010-682905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638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闭式循环喷雾干燥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2025年01月14日09:30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7日11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完成辽宁省政府采购要求办理手续后,须注册(免费)并登录“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的界面上传至该项目下,完成最终报名手续。如未注册“东方招标”平台,可能对后续退回磋商保证金事宜造成影响。 2.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3. 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份文件在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者现场备份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现场参加磋商谈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联系方式:024-25600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010-6829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李安齐
电  话:010-682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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