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日 期: 2024年1月3日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X87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服务项目所在地:
中化福建石油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区域以福建省九地市为主,按油库、油站所在地理位置划分三大片区,具体如下:
(1)泉三莆片区(以泉州石化、泉州苏闽油库为运输半径,包括泉州地区、三明部分地区、莆田部分地区);
(2)厦漳龙片区(以厦门港务油库为运输半径,包括厦门地区、漳州地区、龙岩地区、泉州部分地区、三明部分地区);
(3)福宁南片区(以福州中远海运油库为运输半径,包括福州地区、宁德地区、南平地区、三明部分地区、莆田部分地区)。
4. 招标范围: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从中化福建石油指定油库运输成品油至中化油站或终端客户点。
4.1公路运输服务设置
根据项目整体业务需求,设置3个服务区域,每个服务区域由1家承运商负责,具体设置如下:
① 服务区域1:泉三莆片区、福宁南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终端客户;
② 服务区域2:福宁南片区、厦漳龙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终端客户;
③ 服务区域3:厦漳龙片区、泉三莆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终端客户。
4.2 预估公路运输量及费用
本次服务项目预估成品油公路运输总量约39万吨/年(运输服务费约2000万元/年),其中加油站预计29万吨/年、终端客户预计10万吨/年(最终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服务区域运输量及费用如下:
① 服务区域1:泉三莆片区、福宁南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社终端客户运输量预计16万吨/年(运输服务费约900万元/年)。
② 服务区域2:福宁南片区、厦漳龙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终端客户运输量预计13万吨/年(运输服务费约650万元/年)。
③ 服务区域3:厦漳龙片区、泉三莆部分片区,所属加油站及终端客户运输量预计10万吨/年(运输服务费约450万元/年)。
以上为预估数据,招标人不做出任何承诺。
4.3油库及油站分布情况
目前主要在营油库4座,包括厦门中化港务油库、泉州苏闽油库、泉州石化、福州中远海运油库;厦门中化港务油库覆盖约65座,泉州苏闽油库覆盖约80座,福州中远海运油库覆盖约55座;油库布局随中化福建石油仓储服务商变化进行调整,油站布局随中化福建石油网络发展变化进行调整。
中化福建石油加油站(自营、合资、形象授权)200多座,加油站储罐罐容分别为50m?、40m?、30m?、20m?、15m?及10m?,经营油品包括0#柴油,92#、95#及98#汽油,具体情况以油站实际经营为准。
5. 招标人特别说明:
① 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数量:
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选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仅有2家,则本项目将选取2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最终确定中标资格的仅有1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② 运输服务区域选择:
按中标人的最终排序确定3家中标人选择服务区域的优先顺序:第一中标人以第一顺位选择1个服务区域,第二中标人以第二顺位选择1个服务区域,第三中标人以第三顺位选择最终剩余的服务区域。
若中标人仅有2家,按中标人的最终排序确定2家中标人选择服务区域的优先顺序:第一中标人以第一顺位选择1个服务区域,第二中标人以第二顺位选择1个服务区域,最终剩余的服务区域如第一中标人放弃,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
③ 中标价格及框架协议的签订
中标价格执行中标人各自的投标报价。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执行油品运输计划。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框架协议,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年,框架协议到期后,招标人进行框架协议延期综合评价,重点分析延期风险(原协议执行情况、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供应商履约能力等方面),判断无延期风险后,招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权限后可延期,延期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
④ 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为保障运输工作顺利按时完成,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的运输量。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选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本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6. 服务期限:
24个月,以双方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算。
7.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2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7.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7.2招标文件获取:
①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进行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② 登录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完成注册后,在门户首页(底部)(https://scm.sinochem.com)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完成工具安装,登录投标管家工具,找到对应的项目,将在中化商务平台上缴纳的平台使用费凭证,作为本项目的标书费凭证上传,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2);
③ 投标人须分别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投标管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
8.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电子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②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供应商获得“投标回执”。
③ 电子证书办理:供应商登录中化能源SCM网站(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点击CA办理,系统将会跳转到中招互连App下载页面 ,通过该App完成CA证书购买和办理,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 SCM 集采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服务电话:400-666-4230;(CA使用有效期1年,后期对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与加密需要通过该App扫码操作)。
④ 特别注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1.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2.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必须取得2年及以上。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7)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成品油(汽、柴油)运输服务业绩,且近一年(2023年度)成品油运输服务费(汽、柴油)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度至少各1份业绩证明材料,其中2023年度的成品油运输服务费收入不小于300万。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业绩合同(含框架协议,下同)的关键页及发票;合同关键页需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委托范围、合同金额(须提供发票复印件等能确定合同金额的补充资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的诉讼(包括仲裁)情况: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法律纠纷;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的情形。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9) 车辆要求:
① 自有车辆数量及车型要求:
A、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人使用的成品油(汽、柴油)运输车辆的数量不少于15台(含15台),且车辆为投标人自有(即车辆登记人为投标人),非外部“挂靠”,投标人具有完全自主调度权。(注: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对应的重型罐式半挂车,视为1台车。)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要求车辆不得高于六轴,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得高于49吨(含49吨)。实际装载量不得大于核定装载量,核载重量为15-35吨之间(含15吨、35吨);核载重量20吨及以上的车型数量需大于65%。
C、核载20吨及以上的车辆,分仓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两仓。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清单(车辆清单格式详见第六章A-6附件1:《车辆清单汇总表》)。
2) 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产权登记证、有效容积表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车辆为投标人自有(即车辆登记人为投标人),非外部“挂靠”,投标人具有完全自主调度权,后续车辆数量根据运输量补充,且中标后运输车辆能满足招标人指定运输区域油库及加油站的运输需求。所提供车辆不高于六轴(含六轴),最大允许总质量不高于49吨(含49吨)。所提供车辆实际装载量不大于核定装载量,核载重量为15-35吨之间(含15吨、35吨),核载重量20吨及以上的车型数量需大于65%;核载20吨及以上的车辆,分仓数量大于或等于两仓。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承诺函格式可参考第六章A-6附件2:《自有车辆及车型承诺书》)。
② 车辆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8项要求的安装证明,或提供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达到要求的承诺函,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承诺函格式可参考第六章A-6附件3:《车辆配置承诺书》)
1)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政府规定或行业标准,罐体的生产厂家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每仓配备底阀应急切断装置:每仓罐底出口串联有常闭状态海底阀(又名内置式安全止流底阀、紧急切断阀),该阀紧靠罐体根部;海底阀应由集成控制气阀及紧急按钮控制,紧急按钮安装于车体尾部易逃生位置。
3) 标配下装接卸口:下装接卸口应为API RP1004标准接口,油罐车每仓可独立装卸物料,并独立配置卸油阀,具有卸装两用功能,卸油阀材质应为铝合金,通径4吋,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4) 配置静电接地插线装置:油罐车需配置油库下装式的静电消除系统采用防溢流及静电接地检测器,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相匹配。
5) 每仓配备防溢漏探头保护装置:每独立仓安装过溢保护的防溢漏探头,能够实现与付油系统的连锁控制。
6) 标配油气回收装置:油罐车应配置油气回收装置,每独立仓罐顶安装油气回收控制阀。阀体材质应为铝合金,能够与油库下装系统的油气回收接头连接。
7) 罐车车型、仓位配置、工艺结构及附加设备等需满足中化石油油库、油站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发展的要求。
8) 车辆安装电子软铅封防盗油系统,要求可视化、无需任何机械铅封装置,且在装车、运输、卸油的整个过程,关于人孔、API装卸油接头、底阀的所有即时状态信息都会被监控和记录。
(10) 其他要求:
1) 通行证要求:因福州、莆田、泉州、厦门等核心城区、漳州南靖特殊路段危货车辆限行,要求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为运输车辆办理完毕各承接运输区域通行证(以投标人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承诺函格式可参考第六章A-7附件1:《车辆通行证承诺书》)
2) 停车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福建省内自有或租赁的符合政府相关要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且停车场监控全覆盖,可以远程查看。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停车场自有或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出具的证明或专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能证明停车场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须提供的停车场监控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并提供不少于三处的停车场监控截图。
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https://scm.sinochem.co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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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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