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82.5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623-04-01-136336 | |||
投资项目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2月04日 | |||
评标情况 | 投标单位 (土)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综合得分 排名 | ||
99. 05 1 | ||||
(主)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成)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86. 52 | 2 | ||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 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 院有限公司 | 86.36 | 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 (主)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
下浮率:0.362%(6825203.00元) 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首期 项目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 | ||||
质量承诺 |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 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 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 工期(交 货期) | 设计合同后15天内完成并 提交勘察成果;初步设计在 审批勘察成果后15天内提 交,其余设计在提交初步设 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后15天内提交。其他阶段以 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勘察负责人:宁英海 设计负责人:程明星 | 资质资格 | 宁英海(AY112300190) 程明星(2400101278631) | |
业绩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518%(6814517.00元) | |||
质量承诺 |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 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 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 工期(交 货期) | 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首期 | 项目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 设计合同后15天内完成并 提交勘察成果;初步设计在 审批勘察成果后15天内提 交,其余设计在提交初步设 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后15天内提交。其他阶段以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彭杨义 | 资质资格 | 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彭杨义(AY094400601) 李平(1514656) | |
姓名 | 设计负责人:李平 资格情况 | 业绩 | ||
资格能力条件 | 业绩情况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 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630%(6806845.00元) 项目分阶段分期实施,首期 | |||
质量承诺 |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满 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 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 工期(交 货期) | 项目工程勘察应在签订勘察 设计合同后15天内完成并 提交勘察成果;初步设计在 审批勘察成果后15天内提 交,其余设计在提交初步设 计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后15天内提交。其他阶段以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勘察负责人:刘波 设计负责人:谢小芳 | 资质资格 | 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刘波(AY244402235) 谢小芳(2219001055966) | |
业绩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 | ||
业绩情况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连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尚进路 | |
异议受理部门联 系人 | 江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4613398 |
招标投标监督部 门 |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2-4330289 | 1 |
联系地址 |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北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 招标文件规定公 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 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 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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