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全渠道运营中心“灵犀”智能终端信息消费服务平台项目驻地支撑(23年度)租房询价结果公示
【集团全渠道运营中心“灵犀”智能终端信息消费服务平台项目驻地支撑(23年度)租房】采购人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距离集团全渠道运营中心“灵犀”智能终端信息消费服务平台项目驻地支撑(23年度)租房具体地址2公里内面积150平米内的房屋进行报价,提供报价单。
序号 |
成交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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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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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4.72平米 |
袁伯乾 | 1 |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共3天。
二.基本资格条件
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 提供近两年内任一年(2020年/2021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近3个月(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4.报价人具有可出租房屋资格,(营业执照、房产证,授权书等)
5.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 要求应答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采购人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采购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承诺书需加盖应答人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4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4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4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应答人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应答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应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应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无漏项。
11.符合“询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三.报价单的递交
1.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即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下午5时0分。
2. 报价单递交:通过采购人电子邮箱(13309319118@189.cn)进行提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
邮 编:【 730000 】
联 系 人:【那慧】
电话:【13309319118】
电子邮箱:【13309319118@189.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兰州分行】
账 号:【841085576110001】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