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药品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CG2024122000392
采 购 商: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时间: 2025-01-01 12:00
项目状态: 进行中
项目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项目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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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信息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1 | 医用酒精 | 500ml/瓶 | 瓶 |
2 | 医用碘伏消毒液 | 100ml/瓶 | 瓶 |
3 | 口服补液盐 | 10包/盒 | 盒 |
4 | 葡萄糖口服液 | 20ml/支*5支/盒 | 盒 |
5 | 云南白药气雾剂 | 85g气雾剂+60g保险液 | 盒 |
6 | 云南白药创可贴 | 100片/盒 | 盒 |
7 | 破立妥 | 盒 | |
8 | 烫伤膏 | 50g/支 | 支 |
项目说明: | 1.该批物资应逐项报出单价、品牌、货期等内容(报价含税) 2.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快递、适合产品运输及长期保存的包装物均由乙方承担费用;交货地点:重庆市长寿区轻化路6号(原川染厂内) 3.交货时间:我方要求交货时间见“采购品列表”(如不能按时交货,请说明交货期)。供货方承诺的交货时间,将作为延期交货罚款的依据(以“隆道云”发布短信通知时间起计算交货期)。 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6个月承兑(单笔合同金额超5万使用银行承兑支付) 5.付款条件:5.1、(合同金额小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5.2、(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 6.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12个月(低耗品除外)。 7.质量保证:供货单位交付的货物应为约定品牌制造商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性能成熟的产品。对所供产品数量、质量承担完全责任,在质保期内负责免费售后维护。如因质量问题,供货单位不但负责包换外,还应向买方赔偿问题产品价款金额十倍违约金。(注: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 8.资料交付:随货附交货清单。厂家的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如果合同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进口产品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10.我司会根据品牌、单价、货期、供应商信誉等进行评比,不保证全部供货,不保证低价中选。 11.如商务条款有偏离,请在报价时提出。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17****** |
电子邮箱: | 85****** |
采 购 商: |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变更时间: | 2024-12-28 08: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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