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城污水处理厂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44.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4.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恒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燕13775503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石城污水处理厂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已经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经发行[2023]11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高新区;
(2)项目规模:包括管道工程:建设DN200-DN500补水压力管约1.92千米,阀门井6座、排气阀井1座、排泥设施3座及流量计井1座;再生水泵房潜水泵更换,包括3台潜水泵;环境工程: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10套,人工浮床Ⅰ型54平方米,水质在线监测1套,栽植沉水植物5350平方米;闸门改造工程:改造石城二级沟上闸门1座;
(3)工程估算价(万元):644.03;
(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石城污水处理厂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信用等级: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查询网页: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305/e4e31a4e9f8c4ba481bac36cbd9d4901.shtml),投标单位自行截图。
4、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8月、2023年0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将招投标所需的相关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07日。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因免交投标保证金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责任。
七、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保函、保险或担保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上午09时30分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s://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丹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子鹤 联系电话:0511-86522190
招标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 恒 联系电话:0511-80308389
招标代理人: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燕 联系电话:13775503515
石城污水处理厂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已经由丹阳市经济发展局以丹经发行[2023]113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高新区;
(2)项目规模:包括管道工程:建设DN200-DN500补水压力管约1.92千米,阀门井6座、排气阀井1座、排泥设施3座及流量计井1座;再生水泵房潜水泵更换,包括3台潜水泵;环境工程:太阳能喷泉曝气系统10套,人工浮床Ⅰ型54平方米,水质在线监测1套,栽植沉水植物5350平方米;闸门改造工程:改造石城二级沟上闸门1座;
(3)工程估算价(万元):644.03;
(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石城污水处理厂生态缓冲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信用等级: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查询网页: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305/e4e31a4e9f8c4ba481bac36cbd9d4901.shtml),投标单位自行截图。
4、其他: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8月、2023年09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8)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2019】142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11)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将招投标所需的相关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 标 报 价: | 85分 | | |
信 用 等 级: | 4分 | |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1分 | | ||
类 似 业 绩: | 3分 | | ||
项目经理现场踏勘: | 2分 | | ||
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 5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有效投标报价,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后:如有效投标数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如有效投标数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价和4个最低价),依次类推。 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投标报价 | 85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1%扣1分,每偏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二)信用等级 | 4 | 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结果进行赋分。 进入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在本市上一年度无信用等级的,投标时信用等级定为B级(赋分值为2.50分)。 首次参与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在水利部信用平台等级为AA级及以上/江苏省水利厅信用平台等级为3.5分(不含上调分值)及以上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等级使用承诺函,承诺函须明确单位名称、社会组织代码、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时间、失信自愿接受禁止进入镇江市招投标市场1年的处罚等信息,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信用等级方能使用“A”级,且只能在1个标段投标中使用,今后不能再次使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没有不得分。 | ||
(四)类似业绩 | 3 | 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业绩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有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缺一无效。 | ||
(五)项目经理现场踏勘 | 2 |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踏勘得2分,否则不得分。 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委派拟任项目经理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后项目经理在丹阳市石城污水处理厂门前手持本人身份证拍照证明,照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拟任项目经理踏勘现场的照片,评标时该项不予赋分。 | ||
(六)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 5 | 根据本招标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委会根据各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赋分,最高得5分,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注:本次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答辩问题和答辩形式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决定。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并完成签到,逾期视为未参加答辩不得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07日。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和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因免交投标保证金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约责任。
七、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保函、保险或担保等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 上午09时30分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s://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九、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丹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子鹤 联系电话:0511-86522190
招标人: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 恒 联系电话:0511-80308389
招标代理人: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燕 联系电话:1377550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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