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0年9月18日拟对江山市亚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70-40319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亚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山市亚通塑胶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村江家垄自然村99-9号

建设单位:江山市亚通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江山市亚通塑胶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村江家垄自然村99-9号,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浙江顾家门业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实施建设,租用面积2500平方米。企业购置注塑机、挤出机、破碎机等设备,建设年产3000吨塑料管件生产线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作为附近农田灌溉用水。

混料、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塑料有机废气收集后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选用低噪声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有不正常噪声时立即检修;在厂区内多绿化;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经处理后其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营运期间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理;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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