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24-JHHDNK-G1002)(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划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项目地点:邢台市。
2.4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存在在监工程;
3.1.3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提供已有年份的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未处于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终止投标资格的状态。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军队、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
(7)未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被军委等通报且未处于禁止投标期,未被军队或者政府列入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
(8)企业守密制度措施完善,无守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邢台市信都区未来广场3号楼110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邢台业务部)持以下资料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原件;(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单面复印(打印),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hxzb0319@163.com
开 户 银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 8802 2936 1000 11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划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某部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项目地点:邢台市。
2.4监理服务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存在在监工程;
3.1.3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提供已有年份的审计报告)
3.1.4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未处于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终止投标资格的状态。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军队、省级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
(7)未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被军委等通报且未处于禁止投标期,未被军队或者政府列入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
(8)企业守密制度措施完善,无守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邢台市信都区未来广场3号楼110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邢台业务部)持以下资料进行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原件;(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以上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单面复印(打印),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子 邮 件:hxzb0319@163.com
开 户 银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50 8802 2936 1000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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