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金额
1504.3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129730020011
预算金额1504.34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程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成林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504.3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2973002001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

标段(包)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西起范伊路,东至新凯河边界

总投资(万元):1504.3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2月15日至2022年02月21日

投标地点:

招标联系人:肖程元

联系电话:1350435014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2月21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A320582000101297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133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18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内容:包含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及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新建d800mm雨水管线250.03米、d500~d10mm污水管线5884.05米、d500PE100级排水管1193米,拆除新建d300mm雨水连接管721米、雨水口维修42座,新建DN500污水压力管道221米,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1座。道路工程:道路拆除恢复面积37220.19平方米,其中硅谷大街拆除恢复面积31790.74平方米,兴顺路拆除恢复面积5429.45平方米。恢复交通划线3566平方米,拆除恢复立缘石8857.5米。

2.3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西起范伊路,东至新凯河边界。

2.4本项目具体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 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5043369.94元。

施工二标段 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范伊路-新凯河)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249191.44元。

2.5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相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施工内容。

2.6计划工期: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2022年3月1日-2023年3月1日,共计36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施工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施工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吉林省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外省企业执行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本项目施工标段允许投标人对施工2个标段进行投标,施工标段不可兼中。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 6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依法重新招标。

4、获取招标文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2月15日8时30分至2022年2月2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3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8.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

地 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系人:周晗

联系电话:0434-68100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13幢408号房

联系人:沈成林

电话:0431-8060933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6869068 0434-6530984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6256069 邮箱:27504578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2月21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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