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2022年至2024年全省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服务项目(第三次)
1.2项目编号:YNYD20220501521
1.3服务地点:云南省。
1.4采购内容:
负责未来两年的全省各投资主体(上市、TD、村通)符合报废条件且实物需回收处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物资的回收处置工作:
(1)回收供应商负责按云南移动要求派车到全省16个州(市)仓库或者区/县等地的机房/暂存点对完成报废鉴定的废旧蓄电池进行回收。
(2)回收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省内废旧蓄电池的存储仓库用于回收期间报废蓄电池或拆旧蓄电池的暂存,所提供仓库须符合环保危废品存储场所要求。
(3)回收供应商负责报废蓄电池回收过程中的存储、运输、搬运、称重及卫生清理工作及相关费用。
(4)回收供应商承诺收到云南移动的实物交接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到指定仓库或指定地点完成报废蓄电池物资提货和实物交接手续。回收供应商负责承担报废蓄电池运离分公司所属仓库后的安全、环保和责任事故。
(5)回收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企业环保诚信守法及规范运输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进行报废蓄电池的回收工作,务必使报废蓄电池回收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和规定。
1.5是否为框架采购:是。
1.6预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7比选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1.8限价:★本项目设置最低含税限价为5600元/吨,低于最低含税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1.9中选候选人数量:按照评审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选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本次比选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应答人应全部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废旧蓄电池回收)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应答人必须具有HW31中900-052-31的处置资质,且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保主管部门)(经营类别具备HW31,经营方式需包括收集(或回收)、贮存)的扫描件。仅试生产(运行)期间有效的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效,若比选期间遇到证件更换档期问题,需提供政府机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应答人须提供在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的网络链接地址和网站查询截图,以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无法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无效。
7、应答人须具备且提供真实有效的政府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扫描件,如应答方无需对外排污,则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8、应答人危险废物核准规模不低于1万吨/年(以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体现的,须提供环保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体现核准的规模)。
9、应答人须提供云南省内仓库,承诺免费提供仓库用于回收期间废旧蓄电池的暂存服务,所提供仓库必须符合环保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要求,需提供通过环评验收的证明材料,通过环评的单位必须是应答人或应答人的分支机构。需要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期限必须满足服务期)以及通过环评的证明材料。
10、应答人须承诺收到云南移动的实物交接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派车到全省16个州(市)仓库或者区/县等地的机房/暂存点对废旧蓄电池进行回收。若需暂存的废旧蓄电池须拉运至应答人承诺提供的危废仓库中免费存储,直至云南移动通知可以进行处置。
11、应答人须承诺在回收处置过程中符合云南省及转入省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车辆、运输人员、运输人员和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须具备且提供有效的运输车辆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应答人须承诺若因应答人一方原因而无法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备案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回收单位租赁其他运输商满足条件的运输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应包含运输时间范围、物资范围等信息,同时须提供该运输商有效的运输车辆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
12、属于省外的应答人应当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能力,须提供以往项目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联单、环保批复文件加以证明。如应答人提供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云南省环保厅颁发,则无需提供。
13、应答人须承诺以应答截止日前一天上海金属网的铅价格(单位:元/吨)为基准,如在后期回收处置当天的铅价格与基准值的波动超过3%,将采取价格联动的方式调整回收单价。
价格联动:
以比选前一天上海金属网的铅价格(xxx元/吨)为基准,回收时将采取价格联动的方式调整回收单价,回收单价价格联动方案为:价格联动后的不含税单价=中选不含税单价×【1+0.756×(Pf-原材料基准价)/原材料基准价】。
其中:
Pf:蓄电池回收当日原材料的价格,即回收蓄电池当天上海金属网的铅价格。单位:元/吨,精确到整数位;
原材料基准价,即本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上海金属网的铅价格。单位:元/吨,精确到整数位;
0.756:价格联动因子(取自集团集采下发的铅酸蓄电池价格联动因子平均值)。
14、应答人须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60万元,须承诺若因应答人一方原因在收到回收通知30日内无法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备案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一次性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15、应答人须承诺在回收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危险废物处置相关要求,若发现违法贮存、转卖、处置利用或者缺失转移联单等违反环保要求的行为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中段广福商业中心全球通大厦
联系方式:冷老师1390883405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项目负责人:朱庆、杜泽云、肖文彬、张涌岩、陆婷
联系人及电话:杜泽云18314495372、陆婷13577035241
邮箱:duzeyun@cntcitc.com、13577035241@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9.1温馨提示:
(1)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登录“招投标操作”界面,进入“招标管理”—“投标管理”—"获取标书”—“文件购买”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2)上传资料时请尽量在国家法定规定白天上班时间段完成,以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获得后台系统技术支持,如若在下班时间出现上传资料未成功等问题,请自行解决。
(3)任何系统方面的疑问请直接拨打系统后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我方不予受理。
9.2关于ES系统供应商全面切换CMCA证书服务的相关要求:
2021年7月30日起,ES系统的供应商CA证书服务由北京CA全面切换为CMCA。
(一)切换后供应商使用CA证书的业务规则
1.供应商可以使用原北京CA证书(USB-Key)或新办理CMCA证书(USB-Key),使用CMCA证书助手进行业务操作。
北京CA证书助手下载:访问北京CA网站(http://help.bjca.org.cn/certificate)
CMCA证书助手下载: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链接,或访问“移动CA中心”网站(https://mpus.cmca.net:9090/rest/goUserChoose)
2.供应商办理的原北京CA证书(USB-Key)可以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为止。
原北京CA证书(USB-Key)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需新办理CMCA证书(USB-Key)。
(二)运营支撑
供应商在中国移动ES系统进行电子投标等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CA证书相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供应商可访问“移动CA中心”网站(https://mpus.cmca.net:9090/rest/goUserChoose),进入“帮助中心”栏目查询,也可通过“在线客服”咨询。
2.供应商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1)CMCA证书客服电话:400-111-5580(7*24小时)
(2)ES系统客服电话:400-139-0123(5*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