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金额
335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440605-04-01-991779
预算金额3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胜0757-81253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5-04-01-991779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3357.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对盐步永平围旧厂房进行整体改造、传统古貌复刻工程、新增连廊、环境整治工程、修建步行道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公共区域室内工程解说教育展示区域工程等。总计容建筑面积5253平方米,环境整治改造建设面积6300平方米。
招标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对盐步永平围旧厂房进行整体改造、传统古貌复刻工程、新增连廊、环境整治工程、修建步行道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公共区域室内工程解说教育展示区域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27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21193279.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 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时限、个人签名等须按相关政策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11月至 2024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4.9.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6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31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7-85526842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小胜 联系电话 0757-83079023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4-440605-04-01-991779)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3】2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全部来源大沥镇财政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发包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3)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8、工程编号:GC2024(NH)WZ0064
9、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公告(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永平围旧厂房改造工程).pdf
  • 附件名称 2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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