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农业大学科技长廊西501号房产出租
金额
54.3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12024ah1000428-8
预算金额54.31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农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经理0551-628716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项目登记 出让公告 补充/变更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4AH1000428-8
    标的名称 安徽农业大学科技长廊西501号房产出租
    出租底价 54.312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1460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31
    挂牌截至日期 2024-11-1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安徽农业大学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04115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
    租赁期限单位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租赁用途说明

    标的仅限用于教育培训、办公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农业大学科技长廊西501号房产,标的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安徽农业大学南门东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铁2号线长丰路出口,136路、116路等公交站),有良好的商业氛围(毗邻三里庵商圈)。标的出租面积约1460平方米, 租赁期限3年, 无免租装潢期,租金底价54.312万元/年,竞价保证金16万元。

    2、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

    3、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前三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首期半年(6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房屋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标的现无租赁。 

    6、现场勘察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51-65786123。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仅限用于教育培训、办公相关业务。禁止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明火,严禁店外经营;禁止销售预付费卡、储值卡、会员卡;禁止各种形式的餐饮、住宿、诊疗、网吧、电玩、刺青(纹身)、KTV、计生及其他有噪声、异味、污染环境等不合适在高校周边举办的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该标的营业时间为每日7:30-21:00,夜间不得在承租房屋内留宿。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该房屋的规定使用用途(具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一经确定不得改变),同时使用所承租房屋申请营业执照时仅能变更:(1)申请承租登记时提交的营业执照的“原公司名称 + 分店”形式;(2)企业类型为“原公司名称 + 分公司”;(3)经营住所。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须注销或变更以所承租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住所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不得超出所承租房屋、占用公共区域(道路)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置广告及宣传标牌。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诚信文明经营,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承租方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车辆出入严格遵守出租方车辆管理规定。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承租方须依法用工,独立承担用工风险责任,不得将用工风险转嫁出租方;承租方加强对使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隔墙拆除或开门)和外观。如承租方装修涉及破坏房屋内外结构的,出租方有权立即与承租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恢复房屋原状及达到原设计使用要求的设计、论证、施工、检测等相关费用,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对其他擅自改动的(开窗等)且不涉及破坏房屋结构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材料符合消防要求,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章,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应保持所承租的房屋期初提供的基本设施设备完好(包括门窗完好,水电线路正常);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2、在出租方房产招租、出租过程中,有违约记录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此次房产竞租。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非出租方职工、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下属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且近三年无工商处罚记录、无违反法律或商业道德行为或违规参与出租方竞租活动、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诉讼行为;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原渠道退还承租方(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5、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2、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法定代表人为安徽农业学校职工、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下属企业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竞租和经营。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31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金额 16万元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杨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 - 62871602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式样).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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