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肿瘤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福建医院项目二期(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组团。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东侧、纪盛路西侧地块。
2.3计划总投资:本次招标范围内总投资78221.46万元(不含重离子质子治疗系统及医疗设备70000万元及建设用地费用1177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466.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33.6711万元,预备费3439.99万元,智慧医院工程5981.72万元。
2.4建设规模:本次规划建设一期工程,建设500床位医疗及配套用房、重离子质子中心及地下室。一期总建筑面积85000㎡,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40100㎡,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14800㎡,重离子质子中心建筑面积20000㎡,配套附属用房(门卫、污水处理、垃圾间等)300㎡,地下建筑面积9800㎡。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7招标范围:
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包括智慧医院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图审、发改、自规、人防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等设计咨询服务。智慧医院设计:完成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新院区信息化建设,以实现两院区信息系统一体化融合为目标,重点建设福建省肿瘤医院滨海院区信息化项目,即“一中心、一平台、三张网、六类应用、基础设施、安全系统”的智慧医院信息化体系。
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住建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本项目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包括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造价咨询:设计概算审核、编制模拟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施工期造价审核、造价管理及工程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其他咨询:交通影响评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须一人一岗担任,不得兼任)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应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25日20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13日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三江大厦,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722646,传真: /
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15260798559、0591-28059653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福州新区管委会隔壁)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