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的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第2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的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标段招标文件的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的修改:
(2)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年5月17日及2023年5月2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调整后重新上传的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3年5月17日
承诺函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补遗(二)》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施工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标段招标文件的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的修改:
修改内容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 335 日历天(其中 A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90 日历天,B 地块土石方施工 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270 日历天,边坡挡墙(2-6#、4-1#、4-2#、3-1#、3-2#、3-3#、3-4#、3-5#、3-6#、 3-7#、3-8#)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180 日历天)。 | 300日历天(其中 A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90 日历天,B 地块土石方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 270 日历天,边坡挡墙(2-6#、4-1#、4-2#、3-1#、3-2#、3-3#、3-4#、3-5#、3-6#、 3-7#、3-8#)施工完成时间为开工后180 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 年 05 月28 日 18:30 时 | 2023 年 06月04日 18:30 时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 年05 月29 日 09 时 30 分 | 2023 年 06月05 日 10时 30 分 |
(2)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023年5月17日及2023年5月29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补遗调整后重新上传的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3年5月17日
承诺函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土石方、边坡及挡墙工程补遗(二)》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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