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体】租赁: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村菜场鱼摊位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标的情况说明 | ||||||
标的物名称 | 租赁: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村菜场鱼摊位7号 | |||||
标的物地址 | 金华市武义县泉溪镇王山头村 | |||||
交易方式 | 24小时正向增价竞拍,延时周期5分钟,竞拍结束后最高价且满足成交条件者成交。 | |||||
报名截止时间 | 竞拍结束前 | |||||
标的物现状 | 权利性质 | / | 经营品类 | 鱼类 | ||
用途 | 菜场摊位 | 房屋结构 | 混合 | |||
现用途 | 菜场摊位 | 改扩建 | 否 | |||
是否已腾空 | 否 | 租赁情况 | 在租(租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配套设施 | 无 | 备注 | / | |||
承租要求 | 租赁期限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的10% | ||
使用限制 | 须严格按照市场划分功能范围内经营,不得占道、越线及超范围经营。 | |||||
竞拍人资格要求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 |||||
备注 | 水电费抄表前由委托方负责,抄表后由买受人负责,承租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新租期、租金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未尽事宜按签订的租赁合同履行。未经委托方允许不得转租。连通摊位的交界处按实际面积进行平分。 | |||||
竞拍说明 | 起始价 | 60000元/年 | 保证金 | 20000元 | ||
加价幅度 | 1000元 | 佣金 | 成交价的3% | |||
是否设保留价 | 无 | 租金缴纳方式 | 一年一付 | |||
优先权人 | 无 | 其他 | 水、电费每月缴纳一次。 | |||
备注 | 本表提供关于标的物现状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付依据,以实际移交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亲身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面积数据、房屋装修情况及房屋现状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 |||||
特别提醒 | 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23日16时前将成交款、成交价3%的佣金及履约保证金交入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义农商行壶山支行,账号:201000185748419)。请有意者认真研究查看所竞拍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拍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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