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金廊22-1项目》市政雨污水工程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楼 2#楼 3#楼 4# 5# 6# 7# 8#
2023/ 2023/5 2024/ 2023/ 2023/ 2022/ 2022 2025/
6/20 /20 4/30 4/20 4/20 11/30
11/30 4/16
2024/ 2024/8 2025/ 2024/ 2024/ 2024/ 2024/ 2026/
8/28 /28 7/11 8/28 8/28 6/30 6/30 7/25
《沈阳金廊 22-1 项目》市政雨污水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金廊 22-1 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广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金廊商务区核心区域,青年大街与热闹路
交汇处
2.2 本项目的总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41685.7 平方米,容积率 11.2,总建筑面积 616200.0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55075.6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61124.41 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包括 DX#:120525.41 平方米,8#(地下):39065 平方米,1#~7#住宅塔楼投影范围地下
设备夹层:1534 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工程合同估算价 666.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预计工程开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30 日,预计工程交付日期 2026
年 10 月 30 日施工图纸设计须在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满足 7#楼南侧化粪池施工条件,且 7#
楼南侧化粪池须在 2023 年底前施工完成。市政雨污水工程须满足各楼体竣工验收及及交付
要求。
楼
栋
1#楼 2#楼 3#楼 4#楼 5#楼 6#楼 7#楼 8#楼
节点
结构封
2023/ 2023/5 2024/ 2023/ 2023/ 2022/ 2022/ 2025/
6/20 /20 4/30 4/20 4/20 11/30 11/30 4/16
顶日期
市政雨
2024/ 2024/8 2025/ 2024/ 2024/ 2024/ 2024/ 2026/
8/28 /28 7/11 8/28 8/28 6/30 6/30 7/25
污水验
收完成 日期 | ||||||||
竣工验 收日期 | 2025/ 5/28 | 2024/1 0/15 | 2025/ 7/30 | 2025/ 5/28 | 2024/ 10/15 | 2024/ 7/30 | 2024/ 7/30 | 2026/ 7/30 |
装修交 付日期 | 2025/ 7/30 | 2024/1 2/30 | 2025/ 10/15 | 2025/ 7/30 | 2024/ 12/30 | 2024/ 8/15 | 2024/ 8/15 | 2026/ 9/30 |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任何暂定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之间的差异不 能构成承包人作为费用或时间上的索赔理由。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6 招标范围:
(1) 市政雨污水系统施工图设计;
(2) 市政雨污水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及专家论证通过;
(3) 室外排水工程:雨污水管道以户内雨污排水管道出户 1.5m 处为施工起点接入第一个检 查井(含),至大市政外网雨污水检查井为施工终点所包含的所有雨污水主干管、雨污水检 查井,以及进出化粪池(含)的污水管道施工;需配合园林单位进行雨水口及雨水支管施工。
(4) 室外雨污水总管与市政管网的连通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含相关费用);
(5) 室外雨污排水管道敷设路线上现有砼路面(含市政道路)的破除、管道土方的开挖和回 填及混凝土块的外运;
(6) 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及档案资料的移交,负责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及技术培 训等售后服务;
(7) 负责配套验收-排水工程的验收;
(8) 负责提供本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维护、免费维修保养与质量保修服务;(9) 承包形式:包设备材料供货、包质量、包安装调试、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售后 服务。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2: 履约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税务要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5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 年 6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 2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 元(含)的雨污水工程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 验收报告;
3.6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 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8 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多于 15 家时,合格制审查变 更为有限数量制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0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 17:00 到 2023 年 8 月 4 日 17:00(北 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注册(免费)(中化商 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并 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 500 元,售后不退。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6.2 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
(1)现场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
(2)邮寄方式递交:请投标人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及送达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邮寄接收地址,因快递公司逾期送达或不可抗力逾期送达导致其投标文件被 拒收的,以及文件包装在快递过程中的损坏等造成密封不合格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
接收人:李庆平
联系方式:010-83923392
务 有
7701020?
6.3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已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广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顺通路 26 号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 福中心 B 座 25 层号
邮编: / 邮编: 100073
联系人: / 联系人:李庆平、陶凤仙
电话: / 电话:010-83923392、839235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qingping01@sinochem.com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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