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试剂遴选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2-2023fe4427szf-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3FE4427SZF-1-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试剂遴选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包
3、项目简述:用于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
4、采购需求:(1)、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包或同时投多个包。投标时需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按包号密封递交。(2)、在本项目各包的要求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项目中所含全部包号的共同要求。(3)、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期间如遇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深圳市、区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该合同自动失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2包内容(投标人按所需参与的包组购买和下载各包组的《采购文件》,每个包组的《采购文件》只可对应其包组进行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ggzy.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必须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非进口产品),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备案且所投产品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挂网;须提供产品挂网及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成交后必须按中标价格上阳光平台,特殊情况请现场说明。
(5)所投产品需按照国家医保局信息化标准要求,已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并具有符合国家医保目录的有效标准耗材医保编码(简称耗材医保C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包组不允许再分包、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点击《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后再点击相关《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打印《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21 e-Mail: info@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凌女士,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08。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
4、依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指导意见及“财办库〔2020〕29号”通知的精神,为确实做好常态化新冠防疫工作,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依投标参与人签到时间顺序前2名代表出席室内开标仪式,但来自开标前7天内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病例)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体温测试异常的人员等不在邀请之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ggzy.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zgyd11.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5分;综合部分65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组(¥10,000.00/包组)
3.2、缴纳时间与方式: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3.3、缴纳银行信息:
收款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玉泉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0010000200974
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5)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
联系人姓名:梁工
电 话:0755-29821199-8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1@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05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试剂遴选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www.zgyd11.com)”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3FE4427SZF-1-2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试剂遴选合格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2包
3、项目简述:用于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
4、采购需求:(1)、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包或同时投多个包。投标时需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按包号密封递交。(2)、在本项目各包的要求中,除非明确说明所针对的包号,否则,是对项目中所含全部包号的共同要求。(3)、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期间如遇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深圳市、区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该合同自动失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2包内容(投标人按所需参与的包组购买和下载各包组的《采购文件》,每个包组的《采购文件》只可对应其包组进行投标):
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需求 |
2包 | 1 | 抑制素B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1家中标供应商 |
2 |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
3 | 皮质醇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
4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
5 | 甲状旁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zggzy.com)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投标人必须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非进口产品),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备案且所投产品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挂网;须提供产品挂网及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成交后必须按中标价格上阳光平台,特殊情况请现场说明。
(5)所投产品需按照国家医保局信息化标准要求,已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并具有符合国家医保目录的有效标准耗材医保编码(简称耗材医保C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包组不允许再分包、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线上。获取方式指引:
点击《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非电子交易平台之会员登记信息)【还没有用户名的投标参与人点击“登记”,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后再点击相关《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打印《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3、本采购文件(数据文档下载)收费:人民币500.00元/项/包,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0755-83629832、82078919转101、121 e-Mail: info@zgyd11.com。
投标人须知与用户需求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2楼-远东开评标中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凌女士,联系电话:0755-82077364转108。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司由我司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
4、依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指导意见及“财办库〔2020〕29号”通知的精神,为确实做好常态化新冠防疫工作,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依投标参与人签到时间顺序前2名代表出席室内开标仪式,但来自开标前7天内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病例)或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现场体温测试异常的人员等不在邀请之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ggzy.com/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zgyd11.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5分;综合部分65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采购文件。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组(¥10,000.00/包组)
3.2、缴纳时间与方式: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3.3、缴纳银行信息:
收款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玉泉支行
银行账号:6232810010000200974
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3)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5)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
联系人姓名:梁工
电 话:0755-29821199-8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电 话:《采购文件》获取咨询)0755-83629806、83629816、83629826
(其他咨询)0755-82078819、82077364转121
传 真:0755-82077519
邮 箱:info@zgyd11.com、dept1@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55-82078919、82077364转105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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