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供应商:
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就“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ZJXC-2023KJ120201
(二)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确定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本次公开征集共分为六个采购包,采购包一:路基路面专业分包库;采购包二:绿化专业分包库;采购包三: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库;采购包四:运输班组库;采购包五:劳务类库;采购包六:机械租赁类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供应商根据自身的营业范围申请相应的入围库。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协议期满后,根据采购方执行情况决定协议有效期限顺延或重新组织采购。本协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征集人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五)服务对象范围: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金华交投建筑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及控股下属子公司。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最近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申请入库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专业、注册资金及业绩要求: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时00分。首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首次集中审核时间:2024年2月21日09时30分。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邮箱在线申请(1024423699@qq.com),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投标人申请前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凭据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需(协议书、结算单和正式发票,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5)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6)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3)。资料费300元/家转至支付宝13655895166账户,并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024423699@qq.com邮箱。
(三)供应商申请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如投报多个采购包的则需提供对应采购包的报名资料。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报名供应商进行集中审核,第一阶段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集中审核。后续阶段报名的供应商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进行集中审核(具体以征集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定期公告;
(二)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协议条款详见附件2。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邀请在线询价、竞价、择优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定。
(二)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时,应当符合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扶持政策,优先选择符合绿色低碳、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或者条件的入围供应商。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结算单等。入围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核后,双方确认完成并进行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入围单位在收到结果公告信息后,在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由入围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视为正式入围。中标人通过二次询价取得特定期间的供货权后,应在一周内与采购方签订该时段的《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供货方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供货资格。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于该时段的《合同》服务期满和入围服务期满,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设置质量年度评价表(详见附件4),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监督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三)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在首次集中审核之后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供应商需支付300元资料费和评审费给采购方,投标人邮箱在线申请,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jh jtjcgs@163.com邮箱,售后不退。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资料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账号:1208013009200038363
入围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同上,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一、信用信息查询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聘用部门。
(三)“监督部门”系指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金华市迅达建设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六)“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三、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十五、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中国石化石牌加油站西南侧120米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68190021、0579-83208555
(二)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1号6楼
项目联系人:郑志浩
项目联系方式:13655895166、0579-82360251
(三)监管部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9-83189850
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按规定提交)
附件2:《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
附件3:投标报名表
附件4:服务质量年度评价表
附件5:采购包具体内容
附件信息:
征集公告-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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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就“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供应商加入框架协议,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ZJXC-2023KJ120201
(二)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确定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本次公开征集共分为六个采购包,采购包一:路基路面专业分包库;采购包二:绿化专业分包库;采购包三: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库;采购包四:运输班组库;采购包五:劳务类库;采购包六:机械租赁类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供应商根据自身的营业范围申请相应的入围库。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及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协议期满后,根据采购方执行情况决定协议有效期限顺延或重新组织采购。本协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征集人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五)服务对象范围: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金华交投建筑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及控股下属子公司。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最近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参加申请入库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专业、注册资金及业绩要求:
采购包 | 分包商类别 | 专业要求 |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路基路面专业分包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集中审核时间前至少三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项目 | 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 绿化专业分包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近三年有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且三年以上有完成过同类业绩项目 | 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
3 | 交安设施专业分包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集中审核时间前至少三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项目 | 需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4 | 运输班组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近三年有年度累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且三年以上有完成过同类业绩项目 | 日运输能力不得低于1500吨,每辆运输车辆第三者保险不少于150万 |
5 | 劳务类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集中审核时间前至少三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项目 | 具备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 |
6 | 机械租赁类库 | 营业执照需要具有该采购包相关的经营范围 | 集中审核时间前至少三年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项目 | 具备工程机械、道路养护机械的租赁能力 |
二、供应商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时00分。首次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首次集中审核时间:2024年2月21日09时30分。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邮箱在线申请(1024423699@qq.com),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息,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投标人申请前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凭据原件;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需(协议书、结算单和正式发票,三份资料项目名称须一致)】;5)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6)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3)。资料费300元/家转至支付宝13655895166账户,并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1024423699@qq.com邮箱。
(三)供应商申请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如投报多个采购包的则需提供对应采购包的报名资料。
三、审核原则
(一)征集人负责对报名供应商进行集中审核,第一阶段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集中审核。后续阶段报名的供应商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进行集中审核(具体以征集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资料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三)申请资料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资料组成漏项的;
(4)申请资料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资料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结果公告、框架协议签订和采购合同文本
(一)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定期公告;
(二)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协议条款详见附件2。
五、协议期内信息维护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六、交易规则
(一)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邀请在线询价、竞价、择优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定。
(二)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时,应当符合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扶持政策,优先选择符合绿色低碳、设施设备齐全等要求或者条件的入围供应商。
七、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入围供应商按照承诺的价格,按要求在结算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结算单等。入围供应商报采购人审核后,双方确认完成并进行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入围单位在收到结果公告信息后,在7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由入围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视为正式入围。中标人通过二次询价取得特定期间的供货权后,应在一周内与采购方签订该时段的《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供货方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供货资格。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于该时段的《合同》服务期满和入围服务期满,合同责任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设置质量年度评价表(详见附件4),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监督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三)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在首次集中审核之后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供应商需支付300元资料费和评审费给采购方,投标人邮箱在线申请,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jh jtjcgs@163.com邮箱,售后不退。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资料费”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市铁岭头支行
账号:1208013009200038363
入围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同上,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十一、信用信息查询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本公司的信用记录。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申请文件一起存档。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定义
(一)“征集人”系指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本次采购,负责发布本项目征集信息相关通知公告、审核本项目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商品信息,协调采购事务等工作。
(二)“采购人”系指聘用部门。
(三)“监督部门”系指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金华市迅达建设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按规定向征集人提交申请资料的法人、其他组织。
(五)“入围供应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本项目协议即生效,同时该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
(六)“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十三、质疑投诉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十五、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称: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中国石化石牌加油站西南侧120米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68190021、0579-83208555
(二)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1号6楼
项目联系人:郑志浩
项目联系方式:13655895166、0579-82360251
(三)监管部门: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9-83189850
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按规定提交)
附件2:《金华迅达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供应商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协议书》
附件3:投标报名表
附件4:服务质量年度评价表
附件5:采购包具体内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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