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纶二厂整理烘干机废气处理项目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维纶二厂整理烘干机废气处理项目》(交钥匙工程)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1.2 合同标的:目前,我司维纶二厂整理烘干机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为PVA纤维生产过程中的热处理烘干含油剂废气,目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0-300mg/m3,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拟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装置,确保维纶二厂整理烘干机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合同标的含技术方案、土建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完成168小时试运行、项目验收及软硬件资料交接。需招标人完成的内容应在投标书内注明,未注明一律视为投标人完成。
供货和工作范围:提供完整的满足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废气处理系统解决方案,并按方案组织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及验收。
1.3 本招标为邀请招标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1.4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应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投标文件寄或送达招标人,迟于该时间到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邮包内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注明“投标文件”。邮寄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域池村117号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招议标办公室李官如收。
1.5 定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在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评标。
招标人: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117号,邮编:366016
联系人:李官如(招议标办)、冯真泰(规划部)、卓先链(维纶厂)
电话: 0598-3638012(招议标办),3638089(公司规划发展部)
传真: 0598-36390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工程概况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维纶二厂整理烘干机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未能达到国家达标排放要求,为此,拟实施维纶二厂烘干机有组织排放废气处理项目,以确保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采取“交钥匙工程”方式,标的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设备、施工(含土建)、调试、验收、1年质保期。投标方需负责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
2.2 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保体系认证。
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至少提供在二家单位应用成熟并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监测达标排放的报告。
2.3 招标文件
2.3.1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技术要求》组成。
2.3.2 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3.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做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2.4 投标文件
2.4.1 概述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本招标书的要求内容编写,对《技术要求》中要求说明的条款必须说明。
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标书》两部分构成,提交时两部分文件分别封装。
2.4.2.1 《商务标书》(1正4副)内容
1.项目总报价及项目分项报价表;设备清单及单价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材质、型号、功能、产品系列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各分项报价应列出,否则将视为废标;
2.项目总包工期;
3.报价说明。
2.4.2.2 《技术文件》(1正4副)内容
1.供货商及制造厂简介、资质文件;
2.系统方案论述(成功应用例子),系统总图及性能说明,业绩一览表;
3.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材质、型号、功能、产品系列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4.项目实施工期表,包括前期准备、设备制造、运输、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直至168小时试运行;
5.备件、维修设备及消耗清单;
6.项目运行成本;
7.技术服务项目及质量保证;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9.差异表(未在差异表中列出的内容,将视同完全接受招标书要求)。
2.4.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4.3.1 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2.4.3.2 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5 投标报价
1.项目报价应为到厂价(含13%增值税及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报价应包括投标总价和分项价格表(含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土建、达标、培训等交钥匙工程所有费用,承包单位按需配套相关仪器、仪表、管路电缆、安装材料等)。
3.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2.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开,商务标书必须密封并注明“商务标书”字样;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字样。
2.投标文件的递送
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通过邮政快递寄出或派专人递送。
2.7 投标截止日
投标人应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投标书寄达或送达。
2.8 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办法确定中标者。
评分主要因素:价格、施工方案(设备配置)、售后服务、成功案例、生产运行成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价格低、生产运行成本低的方案。
2.9 其它:投标单位可近期到投标方进行勘察。
第三章 技术要求
3.1 总则
3.1.1 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拟新增一套维纶整理烘干机废气处理系统。本期工程含以下内容:
3.1.1.1设计安装一套废气处理系统,包括本体及其辅助设备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
3. 2设备运行环境和条件
3.2.1厂址条件
厂址:废气处理装置位于永安市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维纶二厂内,有4个出气口,每个出气口的管径为ф400mm。
3.2.2废气现状参数
现有烘干出口废气数据 |
单位 |
浓度参数 |
|
热处理烘干含油剂和含粉尘废气量 |
m3/h |
40000 |
|
颗粒物 |
出口1 |
mg/ m3 |
86.3 |
出口2 |
mg/ m3 |
144.3 |
|
出口3 |
mg/ m3 |
69.6 |
|
出口4 |
mg/ m3 |
116.2 |
|
甲醛 |
出口1 |
mg/ m3 |
13.6 |
出口2 |
mg/ m3 |
30.1 |
|
出口3 |
mg/ m3 |
28.7 |
|
出口4 |
mg/ m3 |
25.9 |
|
非甲烷总烃 |
出口1 |
mg/ m3 |
196 |
出口2 |
mg/ m3 |
174 |
|
出口3 |
mg/ m3 |
139 |
|
出口4 |
mg/ m3 |
316 |
3.2.3改造后废气排放达到的设计要求
改造后废气总出口 |
单位 |
排放标准要求 |
出口颗粒物 |
mg/ m3 |
≦120 |
出口甲醛
|
mg/ m3 |
≦25 |
出口非甲烷总烃
|
mg/ m3 |
≦120 |
排气烟囱高度 |
米 |
15以上 |
3.2.4标准和规范
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及规范。
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3.2.5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2.6 供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或采用其他技术方案,但能确保运行参数和可靠运行,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并说明技术可用性。
3.3 设备规范
3.3.1系统设计范围
制造商负责该工程系统设计、设备供货、系统调试等。供方要对所设计的系统和所选的设备、附件全面负责。并保证与建设方的系统有效衔接。
3.3.2系统设计方案
投标方提出一套设计方案,用来表明所拟采用的废气处理系统的基本工艺流程。并应根据自己所供系统的特点和性能要求对本工程系统进行详细、完整的设计,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投标方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场设备、管道布置条件。
3.4 技术要求
3.4.1投标方设计、提供的设备、阀门、管道及管道附件如弯头等,应充分考虑其工作环境,采用的耐磨技术,在标书中详细列出。
3.4.2系统中应有噪音控制措施。在自由空间离设备外壳1米处的噪音,应在85dB(A)级以下。
3.4.3供方提供的各种阀门应有2年以上无故障的寿命。供方提供的各种阀门应采取防磨措施,并应满足系统安全、正常、自动的运行。
3.4.4系统的使用寿命应在15年以上,并且有快速启动和满足负荷变化的能力。
3.4.5电气设备要求
3.4.5.1所有配套电动机应选用效率高、节能、起动性能好、噪声低、振动小、运行可靠、使用维护方便的全封闭鼠笼式三相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频调节的电机选用变频电机。轴承和定子线圈测温元件,应选用双支Pt100元件。所有测温元件应采用耐高温线统一接到电机专用接线盒内。电机轴承测温元件应既有就地显示的温度计,又有用于远传的Pt100。
3.4.5.2配套电动机防 护 等 级 : IP54 绝 缘 等 级 : F 级。
3.4.6 控制要求:整套系统满足现场与远程控制的要求
3.4.7系统的设计、工艺、设备和系统应是目前先进可靠、质量保证的成熟技术,并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条例。任何带有试制性的系统和设备应予排除。卖方提供的系统应具有在设计和供货两个方面,接近或优于本工程并且具有两年以上的运行经验。
3.4.8投标方至少设计和制造过2套废气处理系统,并具有成功的运行经验。成功的运行经验是指在设计负荷下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可用率。
3.5 性能保证值及验收标准
3.5.1 设备连续稳定运行应满足2年一次大修的要求
3.5.2设备正常使用寿命:≥15年
3.6 供货范围
3.6.1提供全套技术解决方案。
3.6.2投标人应根据方案所述,提供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机电仪等)及其详细清单,并确保所供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3.6.3投标人应根据方案所述,给出非承包范围的所有设施的投资估算及技术要求。
3.6.4投标人应根据方案所述,负责设备的安装、施工和调试。并满足招标方的工期要求。
3.6.5投标人应提供2年检修所需的主要易损件、备品备件及其详细清单。
3.6.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设备,设备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本规范书各章节所述的技术要求。
3.6.7供货范围包括:系统全套技术解决方案所需设备材料。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中对有些部分已经作了论述,下面所列的项目应与其相一致并包含未曾述及的项目。
3.6.8要求供方提供整套装置的系统设计、设备供货、整体安装、系统168小时调试和其他技术服务。
3.6.9供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册,该清册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前面有关章节和下面所列项目的要求编制。该清册将反映供方所提供的脱硝系统的基本性能、基本配置以及系统报价和性能的关系,供方应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3.6.10 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接口和阀门的反法兰及其附件以及设备的地角螺栓等。
3.6.11供货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配套电缆、就地柜。
3.7 技术资料及工程进度
3.7.1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图纸)、说明书、有关设备的质保书和防腐材料质保书及安装、调试、验收测试等技术资料。
3.7.2工程进度:按双方确定的合同,包括收下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1 |
技术方案、技术资料、供货清单提供 |
合同生效后 天内 |
2 |
设备到货及验收 |
合同生效后 天内 |
3 |
施工安装 |
合同生效后 天内 |
4 |
调试验收 |
合同生效后 天内 |
3.8 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运行中发生问题,卖方应及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若需要到现场,卖方检修人员应24小时内到需方。如属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如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机组故障,卖方负责由设备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其费用由卖方自行负责。
3.9 质保期后的服务要求
12个月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卖方有责任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3.10 其他要求
以上所提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承包单位提供一套满足本项目任务书和相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