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伟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佳13063872023
标书截止时间2018/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18/02/13
公告正文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苏地2017-WG-53号”地块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木发改中心核【201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惠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惠润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姑竹路东侧、竹窝路南侧

规模:用地面积为11674.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3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20000万元
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E3205010304002447001001

“苏地2017-WG-53号”地块勘察、设计

260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工程勘察甲级(岩土工程)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企业没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6)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5.
预审文件:
获取文件类型:通用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8/2/2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8/2/9

上午起时间:09:00上午止时间11:30下午起时间:13:00下午止时间15:00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6.
提交预审材料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4楼)
提交预审材料起时间:2018/2/13 09:00,提交预审材料止时间2018/2/13 15:00

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窗口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申报信用信息库的通知》。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032493c7-7563-4536-8f54-ec23221276c5&;CategoryNum=006003)
7.
其他:

7.1、本项目招标内容:勘察具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7.2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含装配式,单体预制率应符合规划要求、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内外装饰含公共区域精装设计、人防(含平转战应急预案)、弱电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消防、室外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等)、幕墙专项设计、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7.3
、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室报名,并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投入指定的报名箱内。
(1)
资格预审文件原件设计招标通用版本,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需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通过
(2)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
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在职职工、均应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最近三个月)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
(4)
有效的企业(如是联合体投标指各成员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
(5)
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6)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五年承担过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类项目设计的项目(20131月至今,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建筑面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业绩须由牵头方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代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招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人、联系人、电话)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原件核验时间及地点:2018213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7.4
、本项目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三个方案为中标候选方案,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方案作为中标方案。
7.5
、本工程设计费为260万元。补偿办法: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7.6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如不足3家,重发公告。

7.7设计周期:招标过程中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15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对方案的调整设计,中标后40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施工图文件。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夏伟 传真:电话:18962516336
邮编: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
联系人:刘佳 传真:电话:13063872023
邮编:2150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张双艳 性别:女 手册号:苏招(信)C0129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苏招C0129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2/2 09: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