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大围山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垃圾清运项目1600元/车,数量按实结算。
1、项目采用12方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进行清运。中标人需具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运输车辆和合理的调配,保证垃圾的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点清运。如果有增加或遇紧急情况,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无条件派人派车将垃圾清运。
2、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和配制人员的意外保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中标人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控制渗漏撒落。并负责装料地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保洁及运输车辆的轮胎清洁工作,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1、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的清运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每月按照实际清运车数予以计费,每季度第一个月内支付上季度清运处理费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垃圾运输量按实结算,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装卸、清运和处理、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人员保险费(含意外、工伤等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及安全事故等其他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根据垃圾中转站台账核实计算当月清运费用。
甲方职责:1、督促垃圾中转站及时与乙方进行联系,确保清运秩序。2、负责认真记录审核每日清运车数,并与乙方做好对接,确保清运车数清楚。3、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清运费用。乙方职责: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对中转站压缩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全镇保洁秩序。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清运途中发生掉渣、漏渣现象,如发生此类现象由乙方负责清扫处理。3、乙方应将中转站压缩垃圾转运至甲方指定处理场所,如发生乱倒、乱处理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进行清运前后需认真检查车辆、设备的安全性能及人员的管理,清运工作安全、有序,如在此过程中机械、车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赔偿。5.乙方在清运中转站压缩垃圾时开具清运单或凭证,及时填写好中转站转运台账,每月对清运车数进行汇总并对汇总车数负责,甲方每月将对清运车数进行核实,如发现清运车数与台账不实则按照800元/车在清运费用中进行扣除。6、乙方应确保清运车辆、人员手续齐全,并在每次清运过程前后对车辆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清运车辆、设备清洁,如因车辆手续、人员资质不全或车辆不干净导工作致途中受行政处理,-切后 果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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