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
金额
1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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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招标2023-04-13 17:31:10.0
项目(货物、服务)采购公告
长沙市教育局对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内容明细及相关要求:一、项目名称: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 二、项目预算:197000元 三、项目背景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长沙市教育局拟委托第三方公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日常考核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过程性绩效考核评分。通过常态的考评方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四、项目内容 1、检查范围: 长沙市教育局管辖的二级机构和全市中小学校,每次督查点位数量 180 个。 2、检查内容:根据年度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要求,主要围绕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分类效果等内容进行考评。 3、工作任务及检查方式: (1)工作任务:2023年4月-11月(全年4次),根据市教育局督查要求, 组织督查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及现场指导培训, 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暗访检查方式。 4、组织流程: (1) 制定年度考评工作计划并提交采购单位审批,对接考评基础数据及考评资料。 (2)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督查点进行督查。对于考评过程中反馈的相关问题,当场提出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3)考评组对数据进行自动汇总、分析处理,形成考评数据报表。 (4) 考评组对每日考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然后提交项目经理复核无误后,再提交采购单位最终确认。 (5) 每次对考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完成考核评分排名表、考评通报,并提交给采购方审核并使用,及时反馈考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决策管理的参考依据。 (6)以年度为单位提交督查情况材料,作为管理部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安排的参考依据。 5、考评成果: 全年安排4次督查,需要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每次督查,提交督查过程性资料、督查评分结果和督查通报。 督查工作结束后,于2023年12月15日前提交全年度督查情况材料,包含基本情况、学校典型案例和存在不足等情况,材料需以文字及PPT的形式提供。 6、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第三方公司安排不少于10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考评员7人、数据分析师1人、文案人员1人)。 (2)设施设备要求 配备必要的外出检查设备和日常办公设备,其中外出考评人员需要配置足够数量和像素满足要求的照相(或摄像)设备,如手机和考评记录仪,满足项目使用要求。涉及设施设备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相关考核要求 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及标准,本项目的考核办法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如考核要求及所产生的相关指标变化,采购单位有权对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并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验收方式:每月对考评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完成考核评分排名表、考评通报,并提交给采购方审核并使用,及时反馈考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决策管理的参考依据。提交数据及考评通报不符合要求视为不通过验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0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 单位名称:长沙市教育局 开票名称:督查服务费 税号:11430100006127096X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60%;服务结束后,甲方验收督查材料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的40%。因甲方财政审批等不可归责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付款延迟,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本项目无预付款,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劳务(福利)费和食宿费、财务、设备、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单位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四、项目预算:197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需提供的资料:1 、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4-20 17:00 为止。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16楼。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星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16楼)获取。
七、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04-25
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16楼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731-84899712
长沙市教育局
2023年04月13日
2023年长沙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督查考评服务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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