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基站用电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广运·美居商贸城小区)
公示编号:GLDCQFGS(2024)19 号
〔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基站用电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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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基站市电租用 |
6套设备,6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13%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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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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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广运.美居商贸城小区和沃尔玛商厦我公司放置基站设备6套,电表6块,两处均为物业专用变压器,因此无法向供电局申请直供电,现因基站设备都是从物业专用变电器取电,与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协商,对方表示同意我方在确保供电线路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专业施工队伍对基站设备供电线路进行直供电改造,现因沃尔玛商厦放置设备位置在商场的竖井内,商厦为独立大厦都是商业用电,最近接直供电的小区商贸城小区,【(如果要做转改直预计布放供电线路约600米,且预计开挖路面30米,按无线中心提供的投资回报测算表测算改造费用约3.5万元,基站设备直供电电费为0.77元/度,每年节约电费4140元。8.45年可收回投资成本)(该小区内手机常驻用户数在300人左右,宽带用户240户)】综合考虑商贸城小区和沃尔玛商厦的基站设备供电问题,建议保持原供电方式续签用电协议。中国移动、联通在该小区基站设备用电是按1.00元/度结算,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用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转供电以保证我方设备供电。按原用电单价为1元/度,(含电损,设备场租及设备用电电费)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现按原有协议签用电合同,签定时间从2024年7月1日开始至 2026年6月30日止,预计日用电量大约50度/天,每年电费大约(50度*365天*1元)18250元,(含税)。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18977347536
邮箱:18977347536@189.cn
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编:54100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