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图审服务投标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0598-53240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蓝152598602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3
公告正文
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图审服务
投标邀请书
致: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福建建构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中正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新层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图审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1】97号、清城发【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图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建设规模:详细见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
2.2审查服务费:200388元
2.3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图审相关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4月17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4月19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6500093@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04月20日 9:4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4月20日至04月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 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蓝 电话:15259860283
招投标场所名称: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邀请书
致:三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福建建构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福建中正图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新层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图审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发改【2021】97号、清城发【202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图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建设规模:详细见清流县红色文旅教育实践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
2.2审查服务费:200388元
2.32.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图审相关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4月17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4月19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16500093@qq.com),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04月20日 9:4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04月20日至04月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3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 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蓝 电话:15259860283
招投标场所名称: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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