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维护的招标公告
金额
14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q2023-y-g-004-001
预算金额14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雨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15 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3-Y-G-004-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维护
预算金额:1420万元
最高限价:1420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包括采购单位建设的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内包含的广播、卡口式电警、视频监控、诱导屏、信号机等设备维护。
2、服务内容:
一体化维护管理和一体化系统运维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维护售后应急服务体系,并提供应急预案;系统巡检服务;设备路口网络管理服务;外场设备的周期性维护,设备运行完好,保证其使用功能正常;监控服务;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对外场设备的位置调整。负责采购单位权属路口智能网联相关设备的对接工作。完成建设单位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接受已竣工质保期到期项目移交时,需及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处理的工作;采购单位权属路口智能交通设备迁移、拆除等工作;全网安全体系维护;维护报告的提供;电子警察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雷视一体机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视频监控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抱杆机箱工业接入交换机升级千兆;路口千兆工业汇聚交换机升级等等。
3、服务验收标准: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
4、服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合同履行期限: 十二个月 (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5 日至2023年8 月1 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15 日9:30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15 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或网上开标(开启)会,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或网上开标(开启)会不直接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但是投标单位需要保持领取招标(采购)文件领取人及授权代表手机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389号
联系方式:0512-65225661(转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2-68087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张茂松、赵猛
电
话:0512-68087208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25日
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15 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3-Y-G-004-001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2023-2024年度维护
预算金额:1420万元
最高限价:1420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包括采购单位建设的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内包含的广播、卡口式电警、视频监控、诱导屏、信号机等设备维护。
2、服务内容:
一体化维护管理和一体化系统运维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维护售后应急服务体系,并提供应急预案;系统巡检服务;设备路口网络管理服务;外场设备的周期性维护,设备运行完好,保证其使用功能正常;监控服务;根据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对外场设备的位置调整。负责采购单位权属路口智能网联相关设备的对接工作。完成建设单位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接受已竣工质保期到期项目移交时,需及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处理的工作;采购单位权属路口智能交通设备迁移、拆除等工作;全网安全体系维护;维护报告的提供;电子警察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雷视一体机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视频监控及其配套设备更换升级;抱杆机箱工业接入交换机升级千兆;路口千兆工业汇聚交换机升级等等。
3、服务验收标准: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的其他指标;
4、服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合同履行期限: 十二个月 (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5 日至2023年8 月1 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15 日9:30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15 日9:30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显示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现场或网上开标(开启)会,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或网上开标(开启)会不直接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但是投标单位需要保持领取招标(采购)文件领取人及授权代表手机畅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0512-66681110;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389号
联系方式:0512-65225661(转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2-68087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张茂松、赵猛
电
话:0512-68087208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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