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HZTGX08-FWZB-2023-012)招标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1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主管0771-5302832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农工0771-2264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HZTGX08-
FWZB-2023-01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TGX08-FWZB-2023-012)
项日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11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示人资格要求
(0(1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且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
人; (2)投标人人员具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厨师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
依法缴内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去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7)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
务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
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
信被执行人;(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
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
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10)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2日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1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怪部门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审计
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6号
联系人:吴主管
电 话:0771-5302832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联系人: 农工
电 话: 0771-2264686
电子邮件: 1147888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 腥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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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HZTGX08-FWZB-2023-01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
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现就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
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ZTGX08-FWZB-2023-012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23年-2024年本部职工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需求: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一)服务要求
1.正正常供餐服务(提供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工作日期间,提供每
日早、中、晚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400人的餐饮服务。其中大餐厅,
提供每日早、中、晚三个餐次,每个餐次50至350人;小餐厅,提供每
人保财险
日中餐,就餐10至60人的餐饮服务;
广西分公
围桌供餐服务:在节假日或工作日期间,提供会议培训、接待等供餐服
rj 2023
务,每餐次5至120人的供餐服务。
年-2024
1 2.智慧食堂维护服务: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下一周菜谱一次性维护上
年本部职
智慧食堂供员工预定;做好智慧食堂菜品的录入,按实际将每道菜原材料录
工食堂经
入系统;根据员工在智慧食堂预定餐情况,按需向食材供应商下单准备次日
营服务采
食材;根据员工反馈意见,不断改进食堂服务质量。
购项日
3.提供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
4.维护保养食堂设备设施,以及防火、防毒、防盗、防虫害等。
5.食堂综合经营管理:包括控制收支基本平衡;建立相关档案,服从
并配合做好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堂卫生监督和检查;招聘合格的工作人员,制
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等。
6.为员工使用用餐账户在其他平台购买的商品提供存储和分发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亻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30日|止。
【合同期限结束前后30天内,经甲方(招标人)评估满足续签条件的,可
选择与乙方(中标人)进行续签,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续签不超过2
次,续约合同金额为中标人投标时报的每年平均价格。】
选定中标人家数:选定亻家服务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1年的食堂经营服务。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10万元/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的经营范围含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且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
(2)投标人人员具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厨师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自证,招标人保
留查证的权利)
(7)服务商必须能够提供与服务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6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9)对在“信用屮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其他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以及2020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等失信行为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
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目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通过审核
后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经营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
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时间、权限和事件,且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相
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截标时
间前半年内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的财务情况说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厨师证等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及报名期间)。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
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
纳,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
投标保证金”)。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5月31||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
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逾期送达或未密
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5Jj31||15时00分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
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出席开
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来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
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时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共的保函复印件)】依时到达
指定地点等候开标。
五、网上查询:
www.chinabidding.cn(中禺采购与招标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1(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业务咨询:
1.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联系人:吴主管
联系电话:0771-530283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6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农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邮政编码:530021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霍族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之特工矜篷理有限公司
2023425月42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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