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8.1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9-04d-2023-d-a11171
预算金额48.1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彩峰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慧173587347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6-20 19:52: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6-21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6-25 09: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9-09-04D-2023-D-A1117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815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为塔类产品服务,为满足比选人对无线设备天面挂载空间的需求,由参选人提供塔桅、相关附属设施及维保服务、市电供应包干。 本项目划分13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1家单位,每个单位最多同时中选13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租赁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01761)。 服务地点:廊坊。 交付期: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0日内(包含站址协调、建设施工等所有时限)完成站址的全部工作并能够交付比选人使用。 服务期:自基站设备开通之日起1年。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站址服务费:
注:站址服务费=基准价格*站址服务费折扣报价*服务期;塔型和挂高所对应基准价格详见“不含税基准价格表”。
(2)电费: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同类(塔类产品服务类)实施经验累计提供服务的站址数量不少于5个。 证明文件:①合同(如为框架协议须额外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②结算发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参选人名称、合同标的、站址数量、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内容须体现塔类产品租赁或塔类产品服务,若包含多种内容,则只计取前述内容涉及站址数量,无法区分的不予计取。发票应为纸质发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开票系统截图等其他非发票证明材料无效。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标包13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标包13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9-09-04D-2023-D-A1117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廊坊分公司2023年第二批第三方铁塔基站站址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815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为塔类产品服务,为满足比选人对无线设备天面挂载空间的需求,由参选人提供塔桅、相关附属设施及维保服务、市电供应包干。
本项目划分13个标包,每个标包中选1家单位,每个单位最多同时中选13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号 | 站址名称 | 塔型 | 计划挂高 | 县区 | 区域 | 经度 | 纬度 | 服务期(年) | 不含税预算 |
1 | 广阳盛世嘉华西南 | 落地塔 | 25≤H<30 | 广阳 | 市区 | 116.682563 | 39.543756 | 1 | 37600 |
2 | 广阳北旺生物医药 | 落地塔 | 25≤H<30 | 广阳 | 市区 | 116.807461 | 39.509442 | 1 | 37600 |
3 | 安次学府澜湾西北 | 落地塔 | 25≤H<30 | 安次 | 市区 | 116.661900 | 39.482680 | 1 | 37600 |
4 | 安次学府澜湾东北 | 落地塔 | 25≤H<30 | 安次 | 市区 | 116.668214 | 39.482428 | 1 | 37600 |
5 | 安次安美家园1号 | 楼面抱杆 | 35≤H<40 | 安次 | 市区 | 116.6698 | 39.4729 | 1 | 26500 |
6 | 开发区一美公寓 | 楼面抱杆 | 10≤H<15 | 开发 | 市区 | 116.7487 | 39.5581 | 1 | 26500 |
7 | 燕郊悦榕湾广场北 | 落地塔 | 20≤H<25 | 燕郊 | 市区 | 116.774303 | 39.960356 | 1 | 35700 |
8 | 燕郊航城售楼处 | 落地塔 | 25≤H<30 | 燕郊 | 市区 | 116.789722 | 39.973056 | 1 | 37600 |
9 | 燕郊植物园北门 | 落地塔 | 25≤H<30 | 燕郊 | 市区 | 116.812347 | 39.991106 | 1 | 37600 |
10 | 燕郊留山大街中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81235 | 40.00928 | 1 | 41800 |
11 | 燕郊盛世广场南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79013 | 40.01925 | 1 | 41800 |
12 | 燕郊南杨庄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80072 | 39.98554 | 1 | 41800 |
13 | 燕郊后赵村西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77775 | 40.01201 | 1 | 41800 |
不含税预算合计 | 481500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租赁服务(评估产品编码:CP01761)。
服务地点:廊坊。
交付期: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0日内(包含站址协调、建设施工等所有时限)完成站址的全部工作并能够交付比选人使用。
服务期:自基站设备开通之日起1年。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站址服务费:
标包号 | 站址名称 | 塔型 | 计划挂高 | 县区 | 区域 | 经度 | 纬度 | 服务期(年) | 共享家数 | 站址服务费折扣最高限价 |
1 | 广阳盛世嘉华西南 | 落地塔 | 25≤H<30 | 广阳 | 市区 | 116.682563 | 39.543756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2 | 广阳北旺生物医药 | 落地塔 | 25≤H<30 | 广阳 | 市区 | 116.807461 | 39.509442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3 | 安次学府澜湾西北 | 落地塔 | 25≤H<30 | 安次 | 市区 | 116.6619 | 39.48268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4 | 安次学府澜湾东北 | 落地塔 | 25≤H<30 | 安次 | 市区 | 116.668214 | 39.482428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5 | 安次安美家园1号 | 楼面抱杆 | 35≤H<40 | 安次 | 市区 | 116.6698 | 39.4729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6 | 开发区一美公寓 | 楼面抱杆 | 10≤H<15 | 开发 | 市区 | 116.7487 | 39.5581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7 | 燕郊悦榕湾广场北 | 落地塔 | 20≤H<25 | 燕郊 | 市区 | 116.774303 | 39.960356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8 | 燕郊航城售楼处 | 落地塔 | 25≤H<30 | 燕郊 | 市区 | 116.789722 | 39.973056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9 | 燕郊植物园北门 | 落地塔 | 25≤H<30 | 燕郊 | 市区 | 116.812347 | 39.991106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10 | 燕郊留山大街中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81235 | 40.00928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11 | 燕郊盛世广场南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79013 | 40.01925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12 | 燕郊南杨庄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80072 | 39.98554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
13 | 燕郊后赵村西 | 落地塔 | 30≤H<35 | 燕郊 | 市区 | 116.77775 | 40.01201 | 1 | 一家独享 | 100% |
两家共享 | 70% | |||||||||
三家共享 | 60% |
注:站址服务费=基准价格*站址服务费折扣报价*服务期;塔型和挂高所对应基准价格详见“不含税基准价格表”。
不含税基准价格表 单位:元/年 | ||
塔型 | 挂高 | 区域 |
市区 | ||
落地塔 | H<20 | 27800 |
20≤H<25 | 30000 | |
25≤H<30 | 31900 | |
30≤H<35 | 36100 | |
35≤H<40 | 38400 | |
楼面抱杆 | - | 20800 |
(2)电费:
序号 | 报价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1 | 3台(及以下)设备基础电费 | 元/年 | 5700 |
2 | 每增加1台设备额外电费 | 元/年 | 1100 |
备注: 1、安装数量是指无线设备:BBU、RRU、AAU数量之和。 2、若设备安装数量发生变化,价格从下一账期开始变更电费。 3、电费采用包干制,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同类(塔类产品服务类)实施经验累计提供服务的站址数量不少于5个。
证明文件:①合同(如为框架协议须额外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②结算发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内容应至少包含参选人名称、合同标的、站址数量、金额、日期、签章等情况,合同内容须体现塔类产品租赁或塔类产品服务,若包含多种内容,则只计取前述内容涉及站址数量,无法区分的不予计取。发票应为纸质发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开票系统截图等其他非发票证明材料无效。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8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东道27号 |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02单元15层 |
邮 编:065000 | 邮 编:050000 |
联 系 人:李彩峰 | 联 系 人:赵慧、田伟峰、高紫灿 |
电 话:0316-5906046 | 电 话:17358734729 |
电子邮件:licf6@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gcmc_zh@163.com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3110910037672311171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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