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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为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1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四川恒达星晶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汽车冲压件、覆盖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新审环评〔2018〕117号 |
2018年12月29日 |
2 |
关于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仪表车间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新审环评〔2018〕118号 |
2018年12月29日 |
|
关于成都易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塑胶管道及PVC合成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批复 |
新审环评〔2018〕119号 |
2018年12月29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津县普兴镇清云中路新津县行政审批局投资立项科
联系电话:028-82556303;邮编:611430

新审环评[2018]118号
新审环评[2018]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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