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跨区稽查局四室建设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gcyb08010100z20231464769
预算金额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惠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08010100Z20231464769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跨区稽查局四室建设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48000.0000
最高限价(元):  348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347500.0000
需求详情:
1、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如不及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4、工程竣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约请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可采取全面验收和抽检验收方法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由: 由甲方负责 。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造成工程顺延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3 份。
服务周期:  4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58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10-16 12:26
报名结束时间:2023-10-20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联系人:  宋惠民
联系电话:  18******025
联系座机:  0453-629010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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