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2024年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代储代销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JMWG240004001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08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2024年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代储代销公开询比
项目编号:HNEC-JMWG240004001H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1.采购条件
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2024年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代储代销公开询比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 一批(代储代销),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3.3.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3.3.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5、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要求投标厂商需为直接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小于200万元。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配矿用本安型电磁阀、控制器、矿用本安型接近传感器、矿用本安型LED显示屏、矿用本安型遥控器也需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投标厂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所有物料。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6 15:30:00。
4.2 递交方式:通过中原云商( http://bid.zyepp.com )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照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教程→供应商操作手册)。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1/16 15:30:00。
5.2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成功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进行采购文件解密操作(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数字证书)。
6.其他
6.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经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电汇凭证需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和用途。如供应处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
标书费、中标服务费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行:焦作建行焦东支行
开户名称: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4100 1510 5180 5020 4258
响应保证金:1300元(线上缴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特别提醒:保证金账户是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与标书费、中标服务费不是同一个账户,请勿缴错。
6.2 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招标机构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
(2)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
6.3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仓库出库单定期清点核实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人结算挂账后分期以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产品在受托人下游用户未使用前,委托人不得向受托人索要货款。
6.5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7.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1-351664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 址: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 系 人:席志强
电 话:0391-3533264
技术联系人:李庆林
电话:0391-3533202
传真:无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新华中街59号供应处5楼企管部
邮编:454000
电子邮箱:gyczbb@126.com
- 附件:矿用气动司控道岔装置招标技术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