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省公安厅
招标联系人孙迎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旸0311-869589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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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2028001007
招标内容:

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2016-2019年度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完成河北省2019年度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北省2018年度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北省2017年度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北省交通保障设施项目、河北省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工程监理。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实施监理,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及施工合同进行监理。2.2监理范围: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和建设工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经理及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招标人。3)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河北省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4)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检测设备。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有利害的关系单位及个人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2.3建设地点:沧州、秦皇岛、唐山各项目所在地(详见驻场地点清单)。2.4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和建设工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经理及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招标人。3)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河北省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4)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检测设备。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有利害的关系单位及个人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002023-05-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09:00。5.2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5.3备注: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疫情期间,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孙迎军

联系人: 薛旸、刘希、盖森
电话:

0311-66997018

电话: 0311-86958901
传真:

0311-66997018

传真: 0311-87870162
电子邮件:

hxzb201@163.com

电子邮件: hxzb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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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监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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