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925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子屹0515-85309879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辰010-5733741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257,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海堤外潮间带区域,拟建设400MWp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220kV岸基升压站、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含储能电站)及一座制氢基地。
2.1.2 招标范围:为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可研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洋口变扩建间隔改造、本工程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塔基、铁塔、导线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临时送出方案转正式送出方案时涉及相邻线路搭接改为交叉跨越的施工验收及洋口变所用扩建间隔保护等拆除、施工临时工程,以及工程调试、技术服务、试验、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供电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EPC总承包工作;负责项目工程所有专项手续、外部关系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期间临时征地、线路塔基用地一次性补偿。本项目是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临时送出工程,由投标人接续电网公司未完工作继续推进,所有前期线路路径及塔位均由电网公司征求政府意见确定,基本无优化空间。投标人应按电网公司标准进行设计,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电网公司管理,负责配合招标人在本临时送出工程送电前验收和完成永久方案改接后的移交电网工作,若因投标人原因无法通过验收导致该线路无法移交供电公司,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1.2.1 工程设计:基于电网公司可研报告,完成满足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地勘(详勘)、设备(物资)技术规范书、施工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1.2.2 工程施工: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及洋口变扩建间隔改造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物资)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等。
满足本工程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水保、环保、防洪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设备(物资、材料)采购、验收、卸货、运输、贮存、看管、保护。投标人应保证所采购设备(物资、材料)是国内/国际知名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及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并得到发包单位认可,优先在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库中选择。全部设备(物资、材料)均由招标人及设计院确认后方可施工。
(2)塔位复测、识桩定位、分坑、基坑开挖回填、基础浇注、组塔、架线、挂绝缘子、紧线、通信光缆架设、线路三牌安装、防鸟刺安装、塔腿喷刷油漆、接地、直至线路充电试验、调试等全过程施工。
(3)洋口变220千伏洋兰26K0间隔保护的二次、通信的调试工作;洋口变新扩220千伏间隔保护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
(4)本工程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塔基、铁塔、导线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
(5)临时送出方案转正式送出方案时涉及相邻线路搭接改为交叉跨越的施工验收及洋口变所用扩建间隔保护等拆除施工。
(6)本工程线路路径内场地清理、施工便道修筑(含地表植被砍伐等)、临时设施修建与拆除、树木砍伐及房屋拆迁等;施工结束后,道路及周边环境恢复到施工前标准。
(7)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线路、通讯设施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越等审批手续办理)。
(8)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具体配置标准见附件:《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智慧化工地实时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0)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2.1.2.3征地协调及手续办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塔基用地一次性补偿、临时占用的土地、房屋、坟地、鱼塘、虾塘、瓜棚、树木、经济作物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理或者因施工对其造成破坏赔偿,所涉及到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2)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移交供电公司期间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选址意见书、环保手续、水保手续、林地手续、防洪评价、档案资料验收、跨铁路(房屋、高速、公路、河道、各电压等级线路)、质检注册及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施工许可、停送电手续、并网、迁改线、竣工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电网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该项目所涉及到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3)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要求购买保险。
(4)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不少于6套符合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档案并负责移交供电公司(2套)及招标人档案管理部门(4套)。提供招标人办公用房一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按照江苏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20日完成并网发电。截止2024年11月20日前,本项目未具备并网条件,甲方有权给予合同总价20%的处罚。受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根据受影响时间顺延考核期限。延迟竣工处罚在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注: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不论何时开工,竣工时间不变,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引起赶工等相关费用增加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4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国家电网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合同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合同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14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国华风电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刘子屹
电 话:0515-85309879
电子邮箱:16245058@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9257,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江苏南通如东县海堤外潮间带区域,拟建设400MWp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220kV岸基升压站、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含储能电站)及一座制氢基地。
2.1.2 招标范围:为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可研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洋口变扩建间隔改造、本工程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塔基、铁塔、导线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临时送出方案转正式送出方案时涉及相邻线路搭接改为交叉跨越的施工验收及洋口变所用扩建间隔保护等拆除、施工临时工程,以及工程调试、技术服务、试验、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供电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EPC总承包工作;负责项目工程所有专项手续、外部关系协调、施工手续办理、施工期间临时征地、线路塔基用地一次性补偿。本项目是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临时送出工程,由投标人接续电网公司未完工作继续推进,所有前期线路路径及塔位均由电网公司征求政府意见确定,基本无优化空间。投标人应按电网公司标准进行设计,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电网公司管理,负责配合招标人在本临时送出工程送电前验收和完成永久方案改接后的移交电网工作,若因投标人原因无法通过验收导致该线路无法移交供电公司,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1.2.1 工程设计:基于电网公司可研报告,完成满足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地勘(详勘)、设备(物资)技术规范书、施工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1.2.2 工程施工: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项目220kV临时送出工程及洋口变扩建间隔改造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物资)采购、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等。
满足本工程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水保、环保、防洪等相关工作,项目施工制度及要求符合相关工作要求,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设备(物资、材料)采购、验收、卸货、运输、贮存、看管、保护。投标人应保证所采购设备(物资、材料)是国内/国际知名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及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并得到发包单位认可,优先在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库中选择。全部设备(物资、材料)均由招标人及设计院确认后方可施工。
(2)塔位复测、识桩定位、分坑、基坑开挖回填、基础浇注、组塔、架线、挂绝缘子、紧线、通信光缆架设、线路三牌安装、防鸟刺安装、塔腿喷刷油漆、接地、直至线路充电试验、调试等全过程施工。
(3)洋口变220千伏洋兰26K0间隔保护的二次、通信的调试工作;洋口变新扩220千伏间隔保护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
(4)本工程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塔基、铁塔、导线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
(5)临时送出方案转正式送出方案时涉及相邻线路搭接改为交叉跨越的施工验收及洋口变所用扩建间隔保护等拆除施工。
(6)本工程线路路径内场地清理、施工便道修筑(含地表植被砍伐等)、临时设施修建与拆除、树木砍伐及房屋拆迁等;施工结束后,道路及周边环境恢复到施工前标准。
(7)受本工程影响的电力线路、通讯设施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越等审批手续办理)。
(8)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全面责任。本次招标施工现场为智慧化工地,施工现场配置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设备由投标人购买,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具体配置标准见附件:《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智慧化工地实时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书》)。
(10)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
2.1.2.3征地协调及手续办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塔基用地一次性补偿、临时占用的土地、房屋、坟地、鱼塘、虾塘、瓜棚、树木、经济作物等地上附着物进行清理或者因施工对其造成破坏赔偿,所涉及到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2)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移交供电公司期间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选址意见书、环保手续、水保手续、林地手续、防洪评价、档案资料验收、跨铁路(房屋、高速、公路、河道、各电压等级线路)、质检注册及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施工许可、停送电手续、并网、迁改线、竣工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电网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该项目所涉及到的协调、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3)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要求购买保险。
(4)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不少于6套符合供电公司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档案并负责移交供电公司(2套)及招标人档案管理部门(4套)。提供招标人办公用房一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按照江苏省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验收工作。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4年11月20日完成并网发电。截止2024年11月20日前,本项目未具备并网条件,甲方有权给予合同总价20%的处罚。受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除外,根据受影响时间顺延考核期限。延迟竣工处罚在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注: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不论何时开工,竣工时间不变,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由此引起赶工等相关费用增加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此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报价。
2.1.4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国家电网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其中:承装二级、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合同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合同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或任命书(后补无效)。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承诺函》,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14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国华风电
邮 编:224200
联 系 人:刘子屹
电 话:0515-85309879
电子邮箱:16245058@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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