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斜桥镇庆洛路、新晖路、新建路等道路新建路灯工程已由/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施工内容包括:7米LED路灯46套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61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按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14:30,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办理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
5.4因新冠疫情影响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洛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
邮编:314406 邮编:314400
联系人:留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73-87781666 电话:0573-80701567
传真:传真:0573-87224886
2021年9月10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市政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9 |
信用中国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